導讀:證券一般從業考試金融基礎知識科目股票交易包括:證券賬戶的種類、開立證券賬戶的基本原則和要求、證券交易原則和交易規則、證券交易原則和交易規則等重點內容。
九、委托受理的手續和過程
證券經紀商在收到客戶委托后,應對委托人身份、委托內容、委托賣出的實際證券數量及委托買人的實際資金余額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后,才能接受委托。
(1)驗證與審單。驗證主要是對客戶委托時遞交的相關證件(如身份證件等)進行核實,審單主要是檢查客戶填寫的委托單。證券經紀商要根據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對客戶的證件和委托單在合法性和同一性方面進行審查。這些審查是為了維護交易的合法性,提高成交的準確率,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糾紛。
(2)查驗資金及證券。在不采用信用交易的情況下,投資者必須用自己賬戶上的資金買人證券,或者賣出自己賬戶上實際存在的證券。因此,證券經紀商在受理客戶委托買賣證券時,要查驗證實客戶的資金及證券。
需要說明的是,如果客戶采用自助委托方式,則當其輸入相關的賬號和正確的密碼后,即視同確認了身份。證券經紀商的電腦系統還自動檢驗客戶的證券買賣申報數量和價格等是否符合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
十、證券托管和證券存管的概念
一般意義上,證券托管是指投資者將持有的證券委托給證券公司保管,并由后者代為處理有關證券權益事務的行為。證券存管是指證券公司將投資者交給其保管的證券以及自身持有的證券統一交給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保管,并由后者代為處理有關證券權益事務的行為。在賬戶記錄上,由于實現了無紙化,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一般以證券公司為單位,采用電腦記賬方式記載證券公司交給的證券;證券公司也采用電腦記賬的方式記載投資者的證券。對股權、債權變更引起的證券轉移,通過賬面予以劃轉。
十一、我過目前的證券托管制度
(一)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證券的托管制度
對于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證券,其托管制度是和指定交易制度聯系在一起的。所謂指定交易,是指凡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市場進行證券交易的投資者,必須事先指定上海證券交易所市場某一交易參與人,作為其證券交易的唯一受托人,并由該交易參與人通過其特定的交易單元參與交易所市場證券交易的制度。投資者如不辦理指定交易,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將自動拒絕其證券賬戶的交易申報指令,直至該投資者完成辦理指定交易手續。
(二)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證券的托管制度
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證券的托管制度可概括為“自動托管,隨處通買,哪買哪賣,轉托不限”。深圳證券市場的投資者持有的證券需在自己選定的證券營業部托管,由證券營業部管理其名下明細證券資料。投資者的證券托管是自動實現的,投資者在哪家證券營業部買人證券,這些證券就自動托管在哪家證券營業部。投資者可以利用同一證券賬戶在國內任意一家證券營業部買人證券。投資者要賣出證券,必須到證券托管營業部方能進行(在哪里買入就在哪里賣出)。投資者也可以將其托管證券從一家證券營業部轉移到另一家證券營業部托管,稱為“證券轉托管”。轉托管可以是一只證券或多只證券,也可以是一只證券的部分或全部。
十二、證券買賣中交易費用的種類
(一)傭金
傭金是投資者在委托買賣證券成交后按成交金額一定比例支付的費用,是證券經紀商為客戶提供證券代理買賣服務收取的費用。此項費用由證券公司經紀傭金、證券交易所手續費及證券交易監管費等組成。
(二)過戶費
過戶費是委托買賣的股票、基金成交后,買賣雙方為變更證券登記所支付的費用。這筆收入屬于中央結算公司的收入,由證券經紀商在同投資者清算交收時代為扣收。
(三)印花稅
印花稅是根據國家稅法規定,在A股和B股成交后對買賣雙方投資者按照規定的稅率分別征收的稅金。我國稅收制度規定,股票成交后,國家稅務機關應向成交雙方分別收取印花稅。為保證稅源,簡化繳款手續,現行的做法是由證券經紀商在同投資者辦理交收過程中代為扣收;然后,在證券經紀商同中央結算公司的清算、交收中集中結算;最后,由中央結算公司統一向征稅機關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