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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的不同,合伙企業可分為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
1、普通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普通合伙企業的投資人數為2人以上,無上限規定
3、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當然,根據合伙協議約定或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委托1個或數個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事務
4、普通合伙企業的出資人不得在合伙協議中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擔企業的全部虧損
5、普通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6、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業進行交易,但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
7、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以其出資份額出質,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則其出質行為無效
8、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另外,公益性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財產也不宜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因此,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也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
試題鞏固:
【單選題】根據《合伙企業法》規定,下列哪一選項不符合有限合伙人當然退伙情形( )。
A. 作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B. 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C. 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D. 未履行出資義務
(1)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3)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4)法律規定或者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