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企業在中國香港創業板發行與上市的條件)
1.運作歷史要求
新申請人必須在大致相同的的擁有權及管理層管理下,具備至少24個月的活躍業務記錄。若新申請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此規定可減至12個月:
(1)會計師報告顯示過去12個月營業額不少于5億港元;
(2)上一個財政年度會計師報告內的資產負債表顯示上一個財政期間的資產總值不少于5億港元;
(3)上市時預計市值不少于5億港元。但須注意的是,在創業板不設立盈利要求。
2.市值要求如新申請人具備24個月活躍業務記錄,則實際上
不得少于4600萬港元;如新申請人具備12個月活躍業務記錄,則不得少于5億港元。
【例題1·單選題】
內地企業在中國香港創業板發行與上市,如發行人具備12個月活躍業務記錄,則實際上不得少于( )萬港元;如新申請人具備12個月活躍業務記錄,則預期上市時的市值不少于( )億港元。
A.4000,5
B.4600,5
C.5000,6
D.4600,4
【答案】B
3.公眾持股市值與持股量要求
(1)新申請人預期證券上市時由公眾人士持有的股份的市值須至少為:如新申請人具備24個月活躍業務記錄,則不得少于3000萬港元:如新申請人具備l2個月活躍業務記錄,則不得少于l.5億港元。
(2)若新申請人上市時市值不超過40億港元,則無論在任何時候公眾持有的股份須占發行人已發行股本總額至少25%(但最低限度要達3000萬港元)。若新申請人上市時市值超過40億港元,則公眾持股量必須為下述兩個百分比中的較高者:由公眾持有的證券達到市值lo億港元所需的百分比或發行人已發行股本的20%。
4.股東人數要求
如發行人具備24個月活躍業務記錄,至少有l00名股東。如發行人具備l2個月活躍業務記錄,至少有300名股東。其中,持股量最高的5名及25名股東合計的持股量分別不得超過公眾持有的股本證券的35%及50%。
【例題2·判斷題】(A表示對,B表示錯)內地企業在中國香港創業板發行與上市的條件中,如果是新申請人的上市公司具備24個月活躍業務記錄,其市值不少于5億元( )。
【答案】B(錯)【例題3·單選題】上市公司管理層股東及高持股量股東于上市時必
須最少共持有新申請人已發行股本的( )
A.35%
B.40%
C.45%
D.30%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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