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證券業協會關于申請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投資顧問)的條件,要求具有具有從事證券業務2年以上的經歷。
執業注冊應由申請人通過所在機構向證券業協會申請辦理。所在機構負責申請注冊人員提交材料的實質審核。所在機構指定專人(資格管理員)登錄證券業協會從業人員管理平臺, 日常更新及維護本機構的執業注冊信息,保證注冊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三)我會對執業注冊實行形式審核,只對注冊文件的齊備性、一致性、可理解性進行審核。
關于工作經歷填寫需要注意
1、工作經歷與教育經歷應保持連續,不得有超過3個月的間隔;待業時間過長的,請在附頁說明具體原因。
2、第一條工作經歷截止日期應當與本人承諾日期一致。
3、變更證書時應新增一條工作經歷。
4、工作經歷應包含“執業注冊記錄”中全部工作單位信息。
5、工作經歷中公司名稱應填寫全稱,工作部門應當與基本信息處的部門名稱保持一致。
6、請認真填寫是否與證券業務有關及任職類型,兼職經歷、實習經歷等不算從業年限。
7、申請人只能新增工作經歷與教育經歷,或對最新一條記錄進行修改,不能修改過往經歷。
過往經歷填寫錯誤的,須經所在機構向我會提交規定證明文件并經我會從業人員管理部門核實無誤后進行修改。
如遇材料齊備性問題、誠信記錄問題、工作履歷問題、教育經歷問題、證書照片不合格等,協會將與申請人員所在機構進行溝通,一般在10-15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程序。
申請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投資顧問)的條件
申請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投資顧問),除規定科目考試合格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年滿18周歲;
(二)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已被機構聘用;
(五)未受過刑事處罰或與證券業務有關的嚴重行政處罰;
(六)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的情形;
(七)未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證券市場禁入者,或者已過禁入期的;
(八)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九)具有從事證券業務2年以上的經歷;
(十)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