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修訂版《證券法》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股票發行實行注冊制,是本輪修法的一大要點。
什么是股票發行注冊制?
股票發行注冊制主要是指發行人申請發行股票時,必須依法將公開的各種資料完全準確地向證券監管機構申報。證券監管機構的職責是對申報文件的全面性、準確性、真實性和及時性作形式審查,不對發行人的資質進行實質性審核和價值判斷而將發行公司股票的良莠留給市場來決定。注冊制的核心是只要證券發行人提供的材料不存在虛假、誤導或者遺漏。這類發行制度的代表是美國和日本。這種制度的市場化程度最高。
新證券法實施之后,新股發行核準制還將與注冊制一同并行一段時間。在注冊制落地之前,相關板塊可以根據修法之前的規定,繼續實行核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