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對策與建議
經過一個半月的調查摸底,電站暴露出來的問題是觸目驚心的,7月和9月二座電站由于違章操作發生兩起事故,各死亡一人。針對如此嚴峻的形勢,我局已經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停止并網發電電站6座,拆除配電盤一座,停建一座,責令整改4座,24座違章電站責令限期上報資料經安全檢測合格后補辦驗收手續,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我們提出以下幾條建議來規范電站建設,強化安全管理。
1、加強宣傳教育,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宣傳是必要的,要將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抓安全生產的目的意義講明白,使電站負責人、工人及他們的家屬、當地鄉鎮村干部群眾都知道注重安全、珍惜生命的重要性,利弊關系,抓安全生產對企業、家庭、社會的好處及緊迫感,使電站負責人明白自己對安全生產應負的法律責任、經濟責任、社會道義的責任。堅決克服麻痹僥幸思想,使他們主觀上轉變對安全生產的認識,變要我做為我要做,針對各自電站實際,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2、加大執法力度,規范建設市場管理,清理違法違章建筑,清除安全隱患。
對新建電站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建設程序辦理相關的手續后才能動工興建,經驗收合格后才能投入生產。
對違章電站必須集中精力予以清理整頓,才能樹立水利局的執法權威,才能對那些蔑視法律的人以威懾力。在具體操作上應以過去從寬,當前從嚴,分門別類地針對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對違章電站的壓力鋼管、機器設備、下游有居民居住的電站水庫大壩這些容易出事的部位,要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按有關規定處理后,合格的給予補辦驗收手續,不合格的能整改的給予整改,不能整改的強制拆除。
3、實行電站年度檢查考核制度,強制更新淘汰落后設備,確保安全。
在每年12月至次年2月對電站實行年度檢查考核制度,其內容有:電站水工建筑物檢測、機電設備試驗,檢查電站規章制度,運行工人上崗證,規費收取及其他情況。具體操作上可與工商、稅務部門聯合,先由水利部門年檢合格后再報工商部門年檢登記。
對一些不合格的設備設施必須限期整改,不能限期整改的必須及早關閉,要象抓計劃生育、綜合治理那樣,取得有關部門支持,采取強有力措施進行管理,強制淘汰更新不合格設備,消除安全隱患。
4、成立小水電協會。
小水電的安全生產政府部門要嚴管,但小水電的合法權益也是要維護的,如電業部門亂收費、電費不能及時結算等等問題,除了政府部門要給小水電站撐腰爭取外,成立小水電協會的群眾組織是必不可少的,在許多方面他們比政府部門有更多的優勢。因此,應該及早成立小水電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