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處墜落事故(即高處作業墜落事故)多年來一直是建筑施工現場“五大傷害”事故之首,其事故死亡人數占到建筑施工現場全部事故死亡人數的一半以上,據建設部對2004年度全國建筑施工傷亡事故統計資料,在2004年發生的全國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數中,高處墜落事故死亡人數占到事故死亡總人數的53.1%,在全國發生的42起三級事故中,高處墜落事故有13起,死亡66人,分別占到全部三級事故起數的30.95%,死亡人數的37.71%.因此,深入分析高處墜落事故產生的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預防,進而逐步減少甚至杜絕高處墜落事故的發生就顯得尤為重要和迫切。
一、高處墜落事故的分類。
高處墜落事故是由于高處作業引起的,故可以根據高處作業的分類形式對高處墜落事故進行簡單的分類。根據《高處作業分級》(GB3608—83)的規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根據高處作業者工作時所處的部位不同,高處作業墜落事故可分為:臨邊作業高處墜落事故,洞口作業高處墜落事故,攀登作業高處墜落事故,懸空作業高處墜落事故,操作平臺作業高處墜落事故,交叉作業高處墜落事故等。根據高處作業的性質和環境不同,高處作業墜落事故又可分為一般高處作業墜落事故,比如正常作業環境下前面所講的各種墜落事故,和特殊高處作業墜落事故,比如強風(陣風6級,風速10.8m/s)高處作業墜落事故、異溫高處墜落事故、雪天高處作業墜落事故、雨間高處作業墜落事故、夜間高處作業墜落事故、帶電高處作業墜落事故、懸空高處作業墜落事故及搶救高處作業墜落事故。了解高處作業墜落事故的分類情況,對于在工作中對高處業墜落事故進行原因分析及采取預防措施是有幫助的。
二、高處墜落事故的原因分析。
根據事故致因理論,事故致因因素包括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兩個主要方面,而人的因素又可細分為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缺陷兩個方面,物的因素又可細分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環境不良兩個方面,故而對建筑施工高處墜落事故的原因分析也可從這幾個方面來進行。
1、從人的不安全行為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 把安全工程師站點加入收藏夾
(1)、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主要表現為:①指派無登高架設作業操作資格的人員從事登高架設作業,比如項目經理指派無架子工操作證的人員搭拆腳手架即屬違章指揮;②不具備高處作業資格(條件)的人員擅自從事高處作業,根據《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有關規定,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要定期體檢,凡患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以及其它不適合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然而在實際工作中,許多單位和個人并未遵守這一規定,造成一些事故的發生,2004年6月,湖北省大治市一建筑工地即發生一起工人因突發癲癇病從操作平臺摔下死亡的事故;③未經現場安全人員同意擅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比如砌體作業班組在做樓層周邊砌體作業時擅自拆除樓層周邊防護欄桿即為違章作業;④不按規定的通道上下進入作業面,而是隨意攀爬陽臺、吊車臂架等非規定通道,這樣的事故已發生多起,比如2004年8月,湖北松滋市一建筑工地即發生一起作業人員因違規翻越在建工程的三樓灶臺而不慎墜地身亡;⑤拆除腳手架、井字架、塔吊或模板支撐系統時無專人監護且未按規定設置可夠的防護措施,許多高處墜落事故都是在這種情況下發生的;⑥高空作業時不按勞動紀律規定穿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防滑鞋)等等。
(2)、人操作失誤,主要表現為:①在洞口、臨邊作業時因踩空、踩滑而墜落,比如2004年9月,湖北省恩施州某建安總公司施工現場即發生一起清潔工在清掃坡屋面時滑跌造成安全繩斷裂而墜地死亡的事故;②在轉移作業地點時因沒有及時系好安全帶或安全帶系掛不牢而墜落,比如2004年12月,武漢市某施工現場在進行屋面網架施工時即發生一起安裝工解開安全帶換位施工時不慎墜落死亡事故;③在安裝建筑構件時,因作業人員配合失誤而導致相關作業人員墜落,比如2004年9月,湖北省宜城市某建筑施工現場即發生一起工人在安裝空心板時因操作失誤致使一安裝工被甩落地面墜地死亡的事故。
(3)、注意力不集中,主要表現為作業或行動前不注意觀察周圍的環境是否安全而輕率行動,比如沒有看到腳下的腳手板是探頭板或已腐朽的板而踩上去墜落造成傷害事故,或者誤進入危險部位而造成傷害事故,比如2004年12月武漢市某建筑施工現場即發生一起工人誤入電梯井口而墜落死亡的事故。
2、從管理缺陷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
(1)、沒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或者有但不健全,目前好多改制放小的建筑施工企業存在這方面的問題,高處作業隨意性強,沒有任何章法可言,對于什么作業屬高處作業,哪些人員能夠從事高處作業,高處作業需注意哪些事項等都不是很清楚,沒有給予高處作業特有的重視。
(2)、未按《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所編制的高處作業安全技術措施無可操作性,無法指導現場施工,這在一些施工企業中也相當普遍,由于這些施工企業的施工組織設計都是現場施工技術人員編制的,而相當一部分施工技術人員在心理上并沒有將高處作業當成是一門技術,故而所編制的高處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僅僅是一些籠統的、原則性的口號標語之類的東西,沒有可操作性,因其不能指導高處作業施工而流于形式。
(3)、未按規范要求對高處作業實行逐級的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且對教育及交底的執行情況不進行檢查,造成現場施工人員對高處作業缺乏必要的知識及技術手段,只能憑借作業者個人的技術水平來掌握,風險較大。
(4)、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整改不到位,表現為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已損壞而沒有及時修復,高處作業人員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防護用品而無人管,高處作業人員不執行高處作業的措施無人監督管理等。
3、從物的不安全狀態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
(1)、高處作業的安全防護設施的材質強度不夠、安裝不良、磨損老化等,主要表現為:①用作防護欄桿的鋼管、扣件等材料因壁厚不足、腐蝕、扣件不合格而折斷、變形失去防護作用;②吊籃腳手架鋼絲繩因磨擦、銹蝕而破斷導致吊籃傾斜、墜落而引起人員墜落,2004年,全國因吊藍腳手架損壞而導致的三級事故就有4起;③施工腳手板因強度不夠而彎曲變形、折斷等導致其上人員墜落;④因其它設施設備(手拉葫蘆、電動葫蘆等)破壞而導致相關人員墜落,比如2004年1月,湖北省荊門市一建筑工在就發生一起在拆除龍門架時因手動葫蘆破裂而導致的高墜死亡事故。
(2)、安全防護設施不合格、裝置失靈而導致事故,主要表現為:①臨邊、洞口、操作平臺周邊的防護設施不合格,在2004年湖北省所發生的45起三級以上事故中,有15起都是因安全防護設施不合格而導致的;②整體提升腳手架、施工電梯等設施設備的防墜裝置失靈而導致腳手架、施工電梯墜落。
(3)、勞動防護用品缺陷,主要表現為高處作業人員的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防滑鞋等用品因內在缺陷而破損、斷裂、失去防滑功能等引起的高處墜落事故,有的單位貪圖便宜,購買勞動防護用品時只認價格高低,而不管產品是否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導致工人所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本身質量就存在問題,根本起不到安全防護作用。
4、從作業環境不良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
(1)、露天流動作業使臨邊、洞口、作業平臺等處的安全防護設施的自然腐蝕、人為損壞頻率增加,隱患增加。
(2)、特殊高處作業的存在使高處墜落的危險性增大,比如強風高處作業、異溫高處作業、雪天高處作業、雨天高處作業、夜間高處作業等,都要求施工單位做出精密的組織,詳細策劃,認真交底,嚴格監督,這些特殊高處作業對施工企業來說是經常會碰到的,尤其是工程體量較大,施工周期較長的跨年度工程,這幾種情況可能都會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