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0]18號),現將我市的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一)網上報名
全省網上報名時間:2010年4月13日9:00-5月14日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內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網址: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二)交費及報名確認
我市定于2009年5月10日至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為受理考生的“報名確認”時間??忌騿挝怀指郊蟮摹皥罂疾牧稀钡绞腥耸戮謱I技術人員管理科考試受理處進行“報名確認”并交費(繳費方式:①使用銀聯標志的儲蓄卡或信用卡繳費;②開具《中山市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到指定銀行繳費),完成報名手續。地點:中山五路三號中榮大廈附樓三樓(即中山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內),電話:88230676。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日 期 | 考 試 時 間 | 考 試 科 目 | |
9月4日 | 上午 | 9:00—11:30 |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
下午 | 2:00—4:30 |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 |
9月5日 | 上午 | 9:00—11:30 | 安全生產技術 |
下午 | 2:00—4:30 |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
三、考試方式
(一)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二)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共設4個科目,《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網絡閱卷方式,考試時,監考老師務必提醒考生:(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專用答題卡首頁);(2)使用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規定的題號和位置上作答,超出規定區域作答無效。其余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ㄈ┛忌鷳嚂r,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及橡皮擦,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ㄋ模┛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由考點配發,在考后與試卷一并收回。
四、其他
(一)考場設置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荚嚨脑敿毜刂穼⒃跍士甲C上標明。
?。ǘ士甲C的獲取
考生必須在考試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網址:www.gdkszx.com.cn)用A4紙下載打印準考證。
?。ㄈ┳C書發放方式
我市考生證書需要到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考試受理處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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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物價局粵價[2005]74號和粵價函[2001]237號文,考務費按每科65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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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大綱與考試輔導教材征訂請直接與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聯系。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惠新西街17號安科院發行部,郵編:100029, 網址:www.chinasafety.ac.cn(點擊“安全圖書”欄目),電話:010-64965024,64913859??忌芍苯酉蛟摬柯撓涤嗁?。
附件: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中山市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
附件:
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及報考材料要求
一、報考對象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符合規定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二、報考條件
1.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報考級別為“考4科”)考試(以下報名條件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10年9月3日):
學歷或學位 | 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的最少時間 | 對應的最遲畢業年限 |
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 | 7年 | 2003年 |
其他專業中專學歷 | 9年 | 2001年 |
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 | 5年 | 2005年 |
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 | 7年 | 2003年 |
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 | 3年 | 2007年 |
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 | 5年 | 2005年 |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 | 2年 | 2008年 |
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 | 3年 | 2007年 |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 | 1年 | 2009年 |
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 | 2年 | 2008年 |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 | 2010年 | |
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 | 1年 | 2009年 |
2. 免試部分科目(報考級別為“考2科”)的條件:
凡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并于2002年9月3日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2000年9月3日前畢業),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也可報名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考生用A4紙從網上自行下載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二、本人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三、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四、符合免試部分科目(報考級別為“考2科”)的,還須提交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及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用A4紙復印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用A4紙復印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