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關于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珠人考[2010]10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0]18號),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2010年9月4日-5日舉行,為做好我市的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我市各有關單位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珠海市人事考試網”(http://link.233.com/10531)進行報名,并經過“網上報名”和“報名確認”兩個步驟完成報名手續。
(一)網上報名:進入報名網站→點擊“網上報名”→選擇考試類別并閱讀“網上報名協議”→登錄網上報名系統→網上填表(用簡體字)→上傳照片(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照片小于30K,必須與“報名確認”提交的照片一致)→打印出《報名發證登記表》1份→交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我市網上報名時間為2010年4月13日上午9時至5月13日下午5時,報名期間24小時不間斷受理報考人員網上預報名。
(二)報名確認:持附件1要求的“報考材料”到報名點進行“報名確認”→交納考務費→領取報名回執→完成報名手續。
我市報名確認時間為2010年5月12日-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地點:珠海市人事考試服務大廳(香洲區檸溪路雙竹街82號),聯系電話:2289109、2288109。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 試 時 間 | 科 目 | |
9月4日 | 上午 9:00-11:30 |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
下午 2:00-4:30 |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 |
9月5日 | 上午 9:00-11:30 | 安全生產技術 |
下午 2:00-4:30 |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
三、考試方式
(一)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二)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共設4個科目,《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網絡閱卷方式,考試時,考生必須注意:(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專用答題卡首頁);(2)使用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規定的題號和位置上作答,超出規定區域作答無效。其余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三)考生應試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及橡皮擦,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四)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由考點配發,在考后與試卷一并收回。
四、其他
(一)考場設置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考試的詳細地址將在準考證上標明。
(二)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必須在考試前7-20天內自行登錄“珠海市人事考試網”(http://link.233.com/10531)用A4紙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收費
根據廣東省物價局粵價[2005]74號和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四)考試用書
考試大綱與考試輔導教材征訂請直接與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聯系。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惠新西街17號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發行部,郵編:100029, 電話:010-64965024,64913859,網址:http://link.233.com/26751/issue/index.aspx。考生可直接向該部聯系訂購。
附件:1、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珠海市人事考試中心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符合規定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報考級別為“考4科”)考試(以下報名條件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10年9月3日):
學歷或學位 | 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的最少時間 | 對應的最遲畢業年限 |
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 | 7年 | 2003年 |
其他專業中專學歷 | 9年 | 2001年 |
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 | 5年 | 2005年 |
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 | 7年 | 2003年 |
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 | 3年 | 2007年 |
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 | 5年 | 2005年 |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 | 2年 | 2008年 |
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 | 3年 | 2007年 |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 | 1年 | 2009年 |
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 | 2年 | 2008年 |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 | 2010年 | |
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 | 1年 | 2009年 |
(二) 免試部分科目(報考級別為“考2科”)的條件:
凡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并于2002年9月3日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2000年9月3日前畢業),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也可報名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
二、提交材料
(一)《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用A4紙雙面打印,正面必須打印出條形碼,無條形碼的表格無效,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二)本人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三)近半年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照片背面用鈍口鉛筆寫上姓名,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四)符合免試部分科目(報考級別為“考2科”)的,還須提交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及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用A4紙復印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附件2
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類別 | 級別 | 專 業 | 科 目 | ||
代碼 | 名稱 | 代碼 | 名稱 | ||
33.注冊安全工程師 | ⒉考2科 | 01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1 |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
4 |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 ||||
⒋考4科 | 01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1 |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 |
2 |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 ||||
3 | 安全生產技術 | ||||
4 |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
說明:
1. 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對應上表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填表”。
2. 上表內容與現用全國統一的《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對應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