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危險性抵消因子
盡管單元的固有危險性是由物質的危險性和工藝的危險性所決定的,但是工藝、設備、容器、建筑結構上的各種用于防范和減輕事故后果的各種設施,危險崗位上操作人員的良好素質,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等,能夠大大抵消單元內的現實危險性。
在本評價方法中,工藝、設備、容器和建筑結構抵消因子由23個指標組成評價指標集;安全管理狀況由11類72個指標組成評價指標集;危險崗位操作人員素質由4項指標組成評價指標集。
大量事故統計表明,工藝設備故障、人的誤操作和生產安全管理上的缺陷是引發事故發生的3大原因,因而對工藝設備危險進行有效監控,提高操作人員基本素質,提高安全管理的有效性,能大大抑制事故的發生。但是大量的事故統計資料表明,上述3種因素在許多情況下并不相互獨立,而是耦合在一起發生作用的,如果只控制其中一種或兩種,是不可能完全杜絕事故發生的;甚至當上述3種因素都得到充分控制以后,只要有固有危險性存在,現實危險性不可能抵消至零,這是因為還有很少一部分事故是由上述3種原因以外的原因(自然災害或其他單元事故牽連)引發的。因此,一種因素在控制事故發生中的作用是與另外兩種因素的受控程度密切相關的。每種因素都是在其他兩種因素控制得越好時,發揮出來的控制效率越大。根據對火災爆炸事故的統計資料,用條件概率方法和模糊數學隸屬度算法,給出了各種控制因素的最大事故抵消率關聯算法以及綜合抵消因子的算法。 來源:考試大
(八)危險性分級與危險控制程度分級
用A*==lg(B1*)作為危險源分級標準,式中B1*是以10萬元為縮尺單位的單元固有危險性的評分值。定義:
一級重大危險源 A*≥3.5;
二級重大危險源 2.5≤A*<3.5;
三級重大危險源 1.5≤A*<2.5;
四級重大危險源 A*<1.5。
單元綜合抵消因子的值愈小,說明單元現實危險性與單元固有危險性比值愈小,即單元內危險性的受控程度愈高。因此,可以用單元綜合抵消因子值的大小說明該單元安全管理與控制的績效。一般說來,單元的危險性級別愈高,要求的受控級別也應愈高。建議用下列標準作為單元危險性控制程度的分級依據:
A級 B2≤O.001;
B級 O.001. 考試大-全國最大教育類網站(www.Examda。com)
C級 0.01
D級 B2>O.1。
各級重大危險源應達到的受控標準是:一級危險源在A級以上;二級危險源在B級以上;三級和四級危險源在C級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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