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方式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方式多種多樣,召開有關會議,安全大檢查,許可證管理,專項整治等等,綜合來說,大體可以分為事前、事中和事后3種。
1.事前的監督管理
有關安全生產許可事項的審批,包括安全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礦長資格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等。
2.事中的監督管理
主要是日常的監督檢查、安全大檢查、重點安全行業和領域的專項整治、許可證的監督檢查等。作業場所的監督檢查主要有兩種:
(1)行為監察。即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組織管理、規章制度建設、職工教育培訓、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施等工作。其目的和作用在于提高用人單位各級管理人員和普通職工的安全意識,落實安全措施,對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不安全行為,嚴肅糾正和處理。
(2)技術監察。即是對物質條件的監督檢查,包括對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的“三同時”監察;對用人單位現有防護措施與設施完好率、使用率的監察;對個人防護用品的質量、配備與作用的監察;對危險性較大的設備、危害性較嚴重的作業場所和特殊工種作業的監察等。其特點是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技術監察多從設備的本質安全人手。
3.事后的監督管理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的應急救援,以及調查處理,查明事故原因,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員,提出防范措施。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來源:www.examd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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