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現場:
1.員工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安全鞋。
2.員工在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喝酒,追趕逗鬧。
3.進行電焊,打磨,敲鑿地面,瓷片等會產生飛濺物的工作時必須帶防護眼鏡,手套等防護用品。
4.對于2米以上高空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
5.檢查員工狀態,嚴禁工作期間服用酒精,因病服藥引起的精神萎靡者不適合現場作業。
6.夜間施工必須有足夠的光線照明,并設置有反光醒目的標志牌,必要時設置警示燈。
7.施工現場相關的位置必須懸掛安全警告標識。
8.整個工地現場物料必須擺放整齊,并及時清理現場垃圾,木屑等易燃物品。
9.施工現場必須有專門堆放油漆和調配油漆的地方,露天堆放時必須要用彩條布進行遮蓋。
10.參加施工的工人,要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在操作中應堅守崗位。
11.電工、焊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相關的資格,方準獨立操作;
12.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動。需要拆動,必須經過工地安全負責人同意;
13.施工現場的洞、坑、溝、升降口、井等危險處,應有圍欄等防護設施及明顯標志;
14.施工現場必須設置警戒線、圍欄、滅火器等,警戒線一般要求距離施工人員、腳手架等作業設備3米以外才能起到安全保護作用。
15.施工人員必須能正確使用消防器材,熟悉施工現場的逃生線路。
16.在營業中的油站施工,嚴禁從事一切有明火產生的作業,例如使用:手磨機、切割機、電焊機、氧割等工具時產生的火花。
17.在營業中的油站施工,嚴禁在油站危險區域范圍內(地面作業離加油機8米以內,離卸油口3米以內,高空作業在4米以上,離加油機、排氣閥3米以內的范圍都為危險區域)從事一切有火花產生的作業。如果有特殊情況必須要動火,現場施工安全責任人必須向工程單項負責人或公司安全負責人提出申請,以上負責人必須同油站安全責任人對現場相關的安全防范措施進行檢查和指導,確保萬無一失,方可進行操作。如在油站危險區域進行動火作業,必須經過甲方負責人或甲方安全部門審批。
18.嚴禁在油站危險區域內打手機。
19.油站內嚴禁吸煙及攜帶火種進入危險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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