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7. 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主要內容是:
(1)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
(2)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濃度和強度;
(3)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
(4)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
358.建立“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目的是什么?
答:(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八字方針。消除、降低和避免各類與工作相關的傷害、疾病和死亡事故的發生,保障全體勞動者的安全與健康;
(2)使安全管理現代化與國際接軌,更好地貫徹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使安全管理由被動轉向主動;
(3)有利于企業消除貿易壁壘,增強市場競爭力;
(4)指導用人單位結合自身實際,開展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各要素的整合工作,并使其成為用人單位全面管理的一部分;
(5)鼓勵用人單位的全體員工運用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管理原理與方法持續改進職業安全健康績效。
359.什么是“三不傷害”?
答: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360.什么是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及其國家規定的標準?
答:“勞動安全衛生設施”,主要是指安全技術方面的設施,勞動衛生方面的設施和生產性輔助設施(如:女工衛生室、更衣室、飲水設施等)。“國家規定的標準”主要是指勞動部門和各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一系列技術標準。(勞動部勞部發[1994]289號)
361.什么是國家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
答:是指國家標準《體力勞動強度分極》(BG3869-83)中規定第Ⅲ、Ⅳ級的體力勞動強度。體力勞動強度的大小是以勞動強度指數來衡量的。勞動強度指數是由該工種的平均勞動時間率、平均能量代謝率兩個因素構成的。勞動強度指數越大,體力勞動強度也越大。反之,體力勞動強度小。標準中規定:勞動強度指數小于15,體力勞動強度為Ⅰ級;大于15小于20,為Ⅱ級;大于20小于50,為Ⅲ級;大于50,為Ⅳ級。若需了解其工種勞動強度的大小,可請當地勞動部門勞動安全衛生檢測站實際測量和計算。
362.“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審核規范”適用于哪些用人單位?
答:本規范適用于任何有以下愿望的用人單位:
(1)建立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有效地清除和盡可能降低員工和其他有關人員可能遭受的與用人單位活動有關風險;
(2)實施、維護并持續改進其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
(3)保證遵循其聲明的職業安全健康方針;
(4)向社會表明其職業安全健康工作原則;
(5)謀求外部機構對其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進行認證和注冊;
(6)自我評價并聲明符合本規范,向建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發展,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
363.職業安全健康記錄應包括哪些內容?
答:(1)國家關于職業安全健康問題的法律或法規;
(2)實施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所產生的記錄;
(3)有關工傷、疾病的事件的記錄;
(4)影響員工安全健康的有毒物質暴露量,作業環境監測與員工健康監護的記錄;
(5)主動與被動的測量記錄。
364. 我國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推行應遵循的原則是什么?
答:用人單位應以建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為方向,自愿建立和保持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承諾遵守法律法規和持續改進。并組織全體員工積極參與此項活動,確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其各項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要求不僅適用于自己的員工,也同樣適用于承包方人員,直接雇用的臨時工及外來人員。
365. 國家對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包括哪些?
答:根據勞動部勞安字[1990]1號規定: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
(1)礦山井下作業;
(2)人工裝卸作業;
(3)《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第Ⅳ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4)建筑業腳手架的組裝和拆除作業,以及電力、電信行業的高處架線作業;
(5)連續負重(指每小時負重次數在六次以上)每次負重超過二十公斤,間斷負重超過二十五公斤的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