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6.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怎么處理?
答: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組織救治、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所需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347.根據GB8958-88《缺氧危險作業規程》規定,對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風換氣措施或受作業環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風換氣的場所,作業人員嚴禁使用什么面具?
答:嚴禁使用過濾式面具。
348.什么叫未成年工和未成年人特殊保護?
答:未成年工是指年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勞動者。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是針對未成年工處于生長發良期的特點,以及接受義務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勞動保護措施。
349.企業發生職工傷亡事故以后,必須做到“四不放過”。什么是 “四不放過”?
答: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職工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
350.因職工本人原因在工作時間、工作區域由于工作造成傷亡可否算工傷?
答:根據原勞動部勞辦發[1996]28號文件規定,對職工工作時間、工作區域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傷亡(包括因工隨車外出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的傷亡),即使職工本人有一定責任,都應認定為工傷,但不包括犯罪或自殺行為。
351.據國家標準GB8958-8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規定,當從事具有缺氧危險的所有作業時,應遵守什么原則?
答: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
352.根據《上海市勞動保護監察條例》規定用人單位發生傷亡事故,必須采取必要措施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按照有關規定,如何上報?答:及時、如實、逐級上報。答:《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主要指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傷亡事故和職業病調查處理制度。
353.《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其含義是什么?
答:《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主要指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傷亡事故和職業病調查處理制度。
354.1996年勞動部頒布的《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定》第十四條規定,我國進口特種勞動保護用品實行什么管理制度?
答:安全許可證制度。
355.根據國家標準GB2894-1996規定安全色中的紅色的含義是什么?
答:紅色的含義為禁止、停止。
356.對勞動者進行哪些安全教育?
答:安全教育可以促使勞動者充分認識安全工作的重要意義,提高其執行國家職業安全衛生法規自覺性,也是提高勞動者技術素質的一個組成部分。
安全教育根據有關法規內容主要包括:
1.對新工人實行“三級”安全教育。所謂“三級”,即入廠教育、車間教育、班組教育。入廠教育即新工人到廠后由勞動工資或人事部門及教育部門負責組織安排,由安全技術部門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才準分配到車間;車間教育即由車間主任或主管安全的負責人負責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準分配到班組,班組教育即由班組長或班安全員負責,進行實際操作安全技術教育。
2.對特種作業員的教育。對入廠的新工人除了進行“三級”教育外,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特種教育。特種作業人員是指所從事的工作極易發生傷亡事故,不僅危害本人,而且還會危害他人安全的作業人員,如電工、起重工、焊接、車輛駕駛、爆破等作業人員。對特種作業人員不僅要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還必須取得安全合格證后,方能獨立工作。
3.新崗位、新技術的教育,采用新的生產方法,添設新的技術設備、制造新產品或調換工人工作時,必須對工人進行新崗位和新的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
4.要經常對工人進行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衛生法規制度的教育。
5.對各級行政、技術管理干部的教育,對此主要是進行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和工作經驗教訓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