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重大危險源管理的規定
對重大危險源實施及時、有效的監控工作
《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訂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重大危險源備案制度
(1)生產經營單位必須依法備案。
(2)負責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有權進行審查、檢查。
(3)發現生產經營單位違法的,有權依法實施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