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安全工程師煤礦安全真題精編:案例四
某開采單一煤層的沖擊地壓礦井,各類證照齊全。該礦明確了各級負責人的沖擊地壓防治職責,編制了沖擊地壓事故應急預案,且每年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制定了沖擊地壓防治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培訓制度、事故報告制度等。該礦2211采煤工作面為孤島工作面,開采深度448~460 m,傾斜長度180 m,走向長度1000 m,與兩側采空區之間設計留有30 m寬的煤柱,煤層偽頂為0.2~3 m的炭質頁巖,直接頂為5.2~14.9 m的灰色粉砂巖,基本頂為19.3~70.4 m的中粗砂巖,局部發育有斷層。該工作面回風巷在掘進至657 m接近前方斷層時,發生一起沖擊地壓事故,導致該工作面回風巷590~630 m處底鼓、冒頂嚴重。當班出勤的15名員工中,6人被困掘進工作面附近,其余9人撤離至安全地點。事故發生后,煤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救護隊下井救援。經過24 h全力搶救,被困人員全部脫險,除放炮員左腿脛骨骨折外,其他人員均未受傷。
為吸取本次事故教訓,該礦以《防治煤礦沖擊地壓細則》為依據,重新編制了防沖設計,加強了沖擊危險性預測、監測工作,制定了有針對性的區域與局部防沖措施,完善了防沖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護措施。
根據以上場景。回答下列問題(共26分):
1.根據《防治煤礦沖擊地壓細則》,指出煤礦主要負責人、總工程師和其他負責人在防治煤礦沖擊地壓工作中的職責分工。
2.列出此次沖擊地壓事故發生的客觀影響因素。
3.列出沖擊地壓礦井的沖擊危險性監測方法。
4.分別列出適合于該礦的區域與局部防沖措施。
5.列出2211工作面沖擊地壓安全防護措施的內容。
1.煤礦主要負責人是沖擊地壓防治的第一責任人;煤礦總工程師是沖擊地壓防治的技術負責人;煤礦其他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沖擊地壓防治工作負責。
2.此次沖擊地壓事故發生的客觀影響因素:
(1)煤層上方有較厚的堅硬巖層。
(2)采煤工作面為孤島工作面。
(3)采煤工作面兩側留有較大煤柱。
(4)地質構造(斷層)。
3.沖擊地壓礦井的沖擊危險性監測方法:
(1)微震監測法。
(2)鉆屑法。
(3)應力監測法。
(4)電磁輻射法。
(5)聲發射(地音)監測法。
4.區域防沖措施:合理開拓方式;優化采掘部署;合理開采順序;合理煤柱留設;減小地質構造影響。局部防沖措施:煤層鉆孔卸壓;煤層爆破卸壓;煤層注水;頂板爆破預裂(水力致裂);底板鉆孔或爆破卸壓。
5.2211工作面沖擊地壓安全防護措施的內容:
(1)加強支護。
(2)采取防底鼓措施。
(3)對區域內使用的設備、管線、物品采取固定措施。
(4)嚴格執行人員準人制度,做好個體防護。
(5)設置壓風自救系統。
(6)制定避災路線。
(7)制定應急救援預案。
來源:2020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煤礦安全》真題及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