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答案及解析
一、單項選擇題
1.D[解析]D項我國間接融資比重較大,傳統上是以商業銀行為主的融資格局,資本市場的發展相對滯后,從而使全社會的信用風險集中積聚到商業銀行中,導致銀行的不良資產。
2.C[解析]根據是否訴諸法律,可以將清收劃分為常規清收和依法清收兩種。其中,常規清收包括直接追償、協商處置抵質押物、委托第三方清收等方式。
3.C[解析]C項不符合常規清收,且在法院判決未下時,銀行也無權這樣做。常規清收階段正確的做法是從債務人今后發展需要銀行支持的角度,引導債務人自愿還款或提示借款人如其不履行債務將訴諸法律,或通過政府和主管機關向其施壓,迫使其主動還款。
4.D[解析]對于下列法律文書,債務人必須履行,否則,銀行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①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②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③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此外,債務人接到支付令后既不履行債務又不提出異議的,銀行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5.C[解析]略。
6.B[解析]A項保證人與借款人同屬于債務人,因而保證人與銀行同樣有債務債權關系;C項保證人和債權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證責任期間,雙方沒有約定的,從借款人償還借款的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債權銀行應當要求保證人履行債務,在這段時間,保證人不能拒絕承擔保證責任,超過6個月的,保證人可拒絕承擔保證責任;D項只要保證人與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依法生效,其保證責任就宣告成立,則在滿足條件時,銀行有權要求保證人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7.c[解析]A項貸款重組從廣義來說是一種債務重組;B項自主型重組須由債權銀行和借款企業協商決定;D項司法型債務重組,主要指在我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的和解與整頓程序中,以及國外的破產重整程序中,在法院主導下債權人對債務進行適當的調整。
8.A[解析]A項和解是整頓的前提,整頓是和解成立的結果,沒有和解協議生效,就沒有整頓程序。
9.A[解析]抵債資產年處置率計算方法如下:
抵債資產年處置率一一年內已處理的抵債資產總價(列賬的計價價值)/一年內待處理的抵債資產總價(列賬的計價價值)×100%=90/170×i00%=52。94%。
10.B[解析]因受客觀條件限制,在規定時間內確實無法處置的抵債資產,為避免資產閑置造成更大損失,在租賃關系的確立不影響資產處置的情況下,可在處置時限內暫時出租。
11.C[解析]A項對于小額呆賬,可授權一級分行審批,并上報總行備案;8項一級分行一般不得再向分支機構轉授權;D項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包括債務人均不得干預、參與銀行呆賬核銷運作。
12,B[解析]對于借款人經營、管理或是財務狀況等方面存在問題而形成的不良貸款,銀行可嘗試對借款人、擔保條件、還款期限、借款品種、借款利率等進行恰當的重組。
13.B[解析]從2002年起,我國全面實行貸款五級分類制度,該制度按照貸款的風險程度,將銀行信貸資產分為五類: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
14.B[解析]向人民法院申請保護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通常為2年。
15.B[解析]銀行采取常規清收手段無效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審理案件,一般應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作出判決。
16.B[解析]銀行采取常規清收手段無效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銀行如果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l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多項選擇題
1.ADE[解析]抵債資產應當是債務人所有或債務人依法享有處分權并且具有較強變現能力的財產,主要包括以下幾類:①動產,包括機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借款人的原材料、產成品、半成品等;②不動產,包括土地使用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等;③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著作權等;④有價證券,包括股票和債券等;⑤其他有效資產。根據人民法院和仲裁機構生效法律文書辦理的除外,抵債資產本身發生的各種欠繳稅費超過該財產價值的,債務人公益性質的職工住宅等生活設施,不得用于抵償債務。
2.BCD[解析]呆賬發生后,能夠提供確鑿證據、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隨時上報、隨時審核審批、及時轉賬的原則處理,不得隱瞞不報、長期掛賬和掩蓋不良資產。
3.CD[解析]A項借款人未能按貸款協議償還商業銀行的貸款本息,才判定為不良貸款;B項必須是有跡象證明借款人確實無力償還貸款本息,才能判定為不良貸款;E項分情況而定,如果借款人借款后只是一時資金周轉不靈,只要其在貸款到期前使資金周轉回歸正常,仍可按約定償還貸款,不一定形成不良貸款。
4.BE[解析]根據有關規定,債權人采取常規清收的手段無效后,可采取依法清收措施,其步驟為:①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勝訴后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②在起訴前或后,為防止債務人轉移、隱匿財產,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③對于借貸關系清楚的案件,債權銀行可不經起訴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竹令;④對于扭虧無望、無法清償到期債務的企業,可考慮申請其破產。選項B、E不屬于依法清收。
5.ABCDE[解析]銀行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實施必要的程序之后,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債權或者股權可認定為呆賬:①借款人和擔保人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或撤銷,并終止法人資格,銀行對借款人和擔保人進行追償后,未能收回的債權;②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損失巨大且不能獲得保險補償,或者以保險賠償后,確實無力償還部分或者全部債務,銀行對其財產進行清償和對擔保人進行追償后,未能收回的債權;③借款人和擔保人雖未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撤銷,但已完全停止經營活動,被縣級及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注銷、吊銷營業執照,銀行對借款人和擔保人進行追償后,未能收回的債權;④借款人和擔保人雖未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撤銷,但已完全停止經營活動或下落不明,未進行工商登記或連續2年以上未參加工商年檢,銀行對借款人和擔保人進行追償后,未能收回的債權;⑤借款人觸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財產不足歸還所借債務,又無其他債務承擔者,銀行經追償后確實無法收回的債權。
6.ABCDE[解析]對債務人實施以資抵債,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①債務人因資不抵債或其他原因關停倒閉、宣告破產,經合法清算后,依照有權部門判決、裁定以其合法資產抵償銀行貸款本息的;②債務人故意“懸空”貸款、逃避還貸責任,債務人改制,債務人關閉、停產,債務人擠占挪用信貸資金等其他情況出現時,銀行不實施以資抵債信貸資產將遭受損失的;③債務人貸款到期,確無貨幣資金或貨幣資金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以事先抵押或質押給銀行的財產抵償貸款本息的。
7.ACE[解析]根據債權銀行在重組中的地位和作用,可以將債務重組劃分為三類:自主型、行政型和司法型。
8.BCE[解析]依法收貸的步驟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勝訴后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勝訴后債務人自動履行的,則無需申請強制執行。在起訴前或者起訴后,為了防止債務人轉移、隱匿財產,債權銀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對于借貸關系清楚的案件,債權銀行也可以不經起訴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而非人民銀行)申請支付令。對于扭虧無望、無法清償到期債務的企業,可考慮申請其破產。
9.BCDE[解析]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產生與下列因素有關:①社會融資結構的影響。我國間接融資比重較大,企業普遍缺少自有資金,企業效益不好,必然影響到銀行的不良資產。我國傳統上是以商業銀行為主的融資格局,資本市場的發展相對滯后,使得全社會的信用風險集中積聚到商業銀行中。而我國國有企業的經營機制改革沒有很好的解決,這也是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產生的重要因素。②宏觀經濟體制的影響。長期以來我國的經濟增長主要是政府主導的粗放型經營模式,國有銀行根據政府的指令發放貸款,經濟轉軌后,改革的成本大部分由銀行承擔了,由此形成大量不良資產。③社會信用環境影響。有的企業沒有償還銀行貸款的動機,相關的法律法規也沒有得到很好的實施,由此形成了大量的不良資產。④商業銀行自身及外部監管問題。商業銀行本身也存在著一些問題,比如法人治理結構未能建立起來、經營機制不靈活、管理落后、人員素質低等因素都影響著銀行資產質量的提高。
10.ABC[解析]資產保全人員至少要從以下三個方面認真維護債權:①妥善保管能夠證明主債權和擔保債權客觀存在的檔案材料,例如錯款合同、借據、擔保合同、抵(質)押登記證明等;②確保主債權和擔保權利具有強制執行效力,主要是確保不超過訴訟時效、保證責任期間,確保不超過生效判決的申請執行期限;③防止債務人逃廢債務。向人民法院申請保護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通常為2年。訴訟時效一旦屆滿,人民法院不會強制債務人履行債務,但債務人自愿履行債務的,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保證人和債權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證責任期間,雙方沒有約定的,從借款企業償還借款的期限屆滿之日起的6個月(而非2年)內,債權銀行應當要求保證人履行債務,否則保證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11.ABDE[解析]銀行在依法收貸的糾紛中申請財產保全有兩方面作用:一是防止債務人的財產被隱匿、轉移或者毀損滅失,保障日后執行順利進行;二是對債務人財產采取保全措施,影響債務人的生產和經營活動,迫使債務人主動履行義務。但是,申請財產保全也應謹慎,因為一旦申請錯誤.銀行要賠償被申請人固有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訴前財產保全是指債權銀行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失,因而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訴中財產保全是指可能因債務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人民法院根據債權銀行的申請裁定或者在必要時不經申請自行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12.ABCDE[解析]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同時其他貸款條件沒有因此明顯惡化的,可考慮辦理債務重組:①通過債務重組,借款企業能夠改善財務狀況,增強償債能力;②通過債務重組,能夠彌補貸款法律手續方面的重大缺陷;③通過債務重組,能夠追加或者完善擔保條件;④通過債務重組,能夠使銀行債務先行得到部分償還;⑤通過債務重組,可以在其他方面減少銀行風險。
13.AB[解析]財產保全分為兩種:訴前財產保全和訴中財產保全。
14.ABD[解析]行政型貸款重組,主要是指20世紀90-年代以來,為了配合政府的經濟結構調整以及國有企業兼并破產和減員增效,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對部分國有企業進行的債務調整,包括變更債務人、豁免利息、延長還款期限以及實施債轉股。
15.ABCD[解析]根據五級分類制度,E項應歸入次級類貸款。
16.ABDE[解析]根據現行規定,銀行可以自主免除符合下列條件的表外欠息:借款企業信用評級在BBB級以下(含BBB);貸款本金為次級類、可疑類或損失類。減免表外息要嚴格遵守財政部和銀監會的相關要求。
三、判斷題
1.√[解析]由于督促程序簡便易行、費用低廉,因而銀行與債務人的貸款糾紛符合申請支付令條件的,在貸款逾期后就應該及時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督促債務人及時進行還本付息。
2.√[解析]所謂整頓,是指債務人同債權人會議達成的和解協議生效后,由債務人的上級主管部門負責主持并采取措施,力求使瀕臨破產的企業復蘇并能夠執行和解協議的制度。
3?!蘙解析]健全的呆賬核銷制度,是會計審慎性和真實性原則的要求,是客觀反映銀行經營狀況和有效抵御金融風險的重要基礎。
4.√[解析]在財產清查時,對于一些沒有完全停止經營活動的債務人,從其對自身的正面宣傳中,也能夠發現一些有價值的財產線索。
5.√[解析]所有權、使用權不明確或有爭議的資產不得用于抵償債務,但根據人民法院和仲裁機構生效法律文書辦理的除外。
6.√[解析]不能提供確鑿證據證明的呆賬,不得核銷。
7.×[解析]呆賬核銷是銀行內部的賬務處理,并不視為銀行放棄債權。對于核銷呆賬后債務人仍然存在的,應注意對呆賬核銷事實加以保密,一旦發現債務人恢復償債能力,應積極催收。
8.×[解析]上級行在接到下級行的核銷申請時,應當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嚴格審查并簽署意見,并由總行審批核銷。
9.×[解析]銀行可通過催收、依法訴訟等手段進行現金清收需滿足兩個條件.即:①借款人尚存在一定的償還能力;②銀行掌握部分第二還款來源。
10.×[解析]在破產重組過程中,債務人股東同樣有申請權。
11.×[解析]破產重整過程中,應盡量挽救債務人,以避免債務人破產以后對債權人、股東和雇員等人,尤其是對債務企業所在地的公共利益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12.×[解析]銀行債權應首先考慮以貨幣形式受償,從嚴控制以物抵債。受償方式以現金受償為第一選擇。
13.×[解析]向人民法院申請保護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通常為2年。
14.×[解析]呆賬核銷后的管理工作還要做好呆賬核銷工作的總結,可以吸取經驗教訓,加強貸款管理。
15.√[解析]不良貸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貸款協議按時償還商業銀行的貸款本息,或者已有跡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貸款協議按時償還商業銀行的貸款本息而形成的貸款。
16.√[解析]現金清收準備主要包括債權維護及財產清查兩個方面。
17.×[解析]《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而不是5%)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18.×[解析]自主型貸款重組完全由借款企業和債權銀行協商決定。
19.√[解析]法院裁定債務人進入破產重整程序以后,其他強制執行程序,包括對擔保物權的強制執行程序,都應立即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