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斷題
1.√[解析]由于督促程序簡便易行、費用低廉,因而銀行與債務人的貸款糾紛符合申請支付令條件的,在貸款逾期后就應該及時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督促債務人及時進行還本付息。
2.√[解析]所謂整頓,是指債務人同債權人會議達成的和解協議生效后,由債務人的上級主管部門負責主持并采取措施,力求使瀕臨破產的企業復蘇并能夠執行和解協議的制度。
3。√[解析]健全的呆賬核銷制度,是會計審慎性和真實性原則的要求,是客觀反映銀行經營狀況和有效抵御金融風險的重要基礎。
4.√[解析]在財產清查時,對于一些沒有完全停止經營活動的債務人,從其對自身的正面宣傳中,也能夠發現一些有價值的財產線索。
5.√[解析]所有權、使用權不明確或有爭議的資產不得用于抵償債務,但根據人民法院和仲裁機構生效法律文書辦理的除外。
6.√[解析]不能提供確鑿證據證明的呆賬,不得核銷。
7.×[解析]呆賬核銷是銀行內部的賬務處理,并不視為銀行放棄債權。對于核銷呆賬后債務人仍然存在的,應注意對呆賬核銷事實加以保密,一旦發現債務人恢復償債能力,應積極催收。
8.×[解析]上級行在接到下級行的核銷申請時,應當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嚴格審查并簽署意見,并由總行審批核銷。
9.×[解析]銀行可通過催收、依法訴訟等手段進行現金清收需滿足兩個條件.即:①借款人尚存在一定的償還能力;②銀行掌握部分第二還款來源。
10.×[解析]在破產重組過程中,債務人股東同樣有申請權。
11.×[解析]破產重整過程中,應盡量挽救債務人,以避免債務人破產以后對債權人、股東和雇員等人,尤其是對債務企業所在地的公共利益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12.×[解析]銀行債權應首先考慮以貨幣形式受償,從嚴控制以物抵債。受償方式以現金受償為第一選擇。
13.×[解析]向人民法院申請保護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通常為2年。
14.×[解析]呆賬核銷后的管理工作還要做好呆賬核銷工作的總結,可以吸取經驗教訓,加強貸款管理。
15.√[解析]不良貸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貸款協議按時償還商業銀行的貸款本息,或者已有跡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貸款協議按時償還商業銀行的貸款本息而形成的貸款。
16.√[解析]現金清收準備主要包括債權維護及財產清查兩個方面。
17.×[解析]《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而不是5%)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18.×[解析]自主型貸款重組完全由借款企業和債權銀行協商決定。
19.√[解析]法院裁定債務人進入破產重整程序以后,其他強制執行程序,包括對擔保物權的強制執行程序,都應立即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