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B【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三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方式。存款合同的訂立也須經過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存款人向存款機構提供的轉賬憑證或填寫的存款憑條是要約,存款機構收妥存款資金入賬,并向存款人出具存單或進賬單等是承諾。所以,選項B符合題意。
2.A【解析】有相當一部分政策性銀行,特別是發達國家的政策性銀行不吸收存款。即使吸收存款的政策性金融機構,一般也不依靠活期存款來獲得資金,而是通過吸納定期存款和儲蓄存款來獲得資金。
3.C【解析】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于1999年成立,包括信達資產管理公司、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和華融資產管理公司,設立時以最大限度保全資產、減少損失為主要經營目標。目前已完成政策性不良資產的處置任務,正在探索實行股份制改造及商業化經營。
4.D【解析】國家開發銀行成立于1994年3月,成立時的主要任務是,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籌集和引導境內外資金,向國家基礎設施、基礎產業、支柱產業(稱為“兩基一支”)的大中型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等政策性項目及配套工程發放貸款,從資金來源上對固定資產總量進行控制和調節,優化投資結構,提高投資效益。所以,國家開發銀行是對“兩基一支”發放貸款的政策性銀行。
5.A【解析】1984年,以恢復和加強農村信用社組織上的群眾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經營上的靈活性為目的,農村信用社在農業銀行的領導下開始了以“三性”為主要內容的改革。
6.B【解析】2006年12月11日,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過渡期結束,取消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地域和客戶限制,允許外資銀行對所有的客戶提供人民幣服務,取消對外資銀行在華經營的非審慎性限制,標志著中國正式全面開放銀行業。
7.C【解析】經濟波動周期會在很大程度上決定商業銀行的經營狀況,商業銀行資產規模和利潤量處于最低水平時,宏觀經濟環境也必然處于最低谷。宏觀經濟在一段時間的衰退后會處于蕭條狀態,是宏觀經濟最不容樂觀的時候。
8.C【解析】按金融工具交易的階段來劃分,金融市場可為發行市場和流通市場。所以,發行市場和流通市場的主要區別是交易的階段不同。選項A用來區分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選項B用來區分直接金融市場和間接金融市場;選項D用來區分債券市場、票據市場、外匯市場、股票市場、黃金市場、保險市場等。
9.C【解析】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它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征。綜合來看,可轉換債券的風險高于普通債券,但低于股票。國債是債券中風險最低的品種,儲蓄產品的風險也低于債券。
10.C【解析】GDP平減指數=名義GDP÷實際GDP,因此,2004年的GDP平減指數為4.04,2003年的為3.77,因此變化率為(4.04-3.77)÷3.77≈7%。
11.A【解析】衡量物價穩定的宏觀經濟指標是通貨膨脹率。通貨膨脹是指一般物價水平在一段時間內持續、普遍地上漲。對于通貨膨脹的衡量可通過對一般物價水平上漲幅度的衡量來進行。
12.C【解析】公定利率是介于市場利率與官方利率之間、由非政府部門的金融行業自律性組織,如銀行業協會等所確定的利率。這種利率的約束范圍有限,一般只對該協會會員有約束力。
13.D【解析】直接融資中也有金融機構的參與,如通過股票融資,發行股票時就需要投資銀行等的參與。
14.C【解析】上市發行股票需要一系列較長時間的準備和審批程序,不適合解決商業銀行短期資金緊張問題。
15.D【解析】中央銀行基準利率包括再貸款利率、再貼現利率、存款準備金利率、超額存款準備金利率。調整金融機構的法定存貸款利率屬于中國人民銀行采用的利率工具之一,是與中央銀行基準利率平級的。
16.D【解析】2002年1o月,上海黃金交易所成立,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黃金交易所為主要交易平臺、商業銀行柜臺交易為補充的黃金市場架構。
17.D【解析】經濟結構會通過影響一國國民經濟的增長速度、增長質量和可持續性來影響商業銀行。選項D屬于國際貿易狀況,不屬于經濟結構對商業銀行的影響。
18.B【解析】在中國,推動整個經濟增長的主要力量是投資,這決定了商業銀行的主要業務對象是企業。
19.D【解析】經濟資本是銀行內部管理人員根據銀行所承擔的風險計算的、銀行需要保有的最低資本量。它用于衡量和防御銀行實際承擔的損失超出預計損失的那部分損失,是防止銀行倒閉的最后防線,由于它直接與銀行所承擔的風險掛鉤,也稱為風險資本。
20.D【解析】匯率是一國貨幣兌換另一國貨幣的比率,它涉及兩國貨幣。而消費者、股民、貿易雖然都涉及對外部分,也會受到匯率變動的影響,但其交易內容還包括國內部分,對外交易只是其中一小部分,只有外匯賣家的收益完全受匯率影響。
21.B【解析】貨幣政策是中央銀行為實現特定經濟目標而采用的控制和調節貨幣、信用及利率等方針和措施的總稱。所以,選項8是正確的。利率政策也屬于貨幣政策的一種,赤字政策屬于財政政策。
22.A【解析】按金融工具的職能劃分,可分為三類:第一類是用于投資和籌資,如股票;第二類是用于支付,便于商品流通,主要指各種票據;第三類是用于保值、投機等目的,如期權、期貨等衍生金融工具。
23.A【解析】通貨膨脹是指一般物價水平在一段時間內持續、普遍地上漲。所以選項A是正確的。生產者物價指數是指一組出廠產品批發價格(而不是零售價格)的變化幅度。所以,選項B是錯誤的。消費者物價指數是使用最多最普遍的衡量指標,但不能說是最好的。所以選項C是錯誤的。通貨緊縮與通貨膨脹一樣對經濟有著不利的影響。所以我們把物價穩定作為宏觀經濟的一個重要目標。
24.C【解析】現階段,我國按流動性不同將貨幣供應量劃分為三個層次。
M0=流通中的現金
M1=M0+企業單位活期存款+農村存款+機關團體部隊存款+銀行卡項下的個人人民
幣活期儲蓄存款
M2=M1+城鄉居民儲蓄存款+企業單位定期存款+證券公司保證金存款+其他存款
M1是狹義貨幣,是現實購買力;M2是貨幣;M2與M1之差是準貨幣,是潛在購買力。由于M1通常反映社會總需求變化和未來通貨膨脹的壓力狀況,因此,一般所說的貨幣供應量是指M2。
25.C【解析】2004年10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放開人民幣存款利率的下限,允許金融機構(城鄉信用社除外)下浮存款利率。
26.D【解析】銀團貸款又稱辛迪加貸款,是指由兩家或兩家以上銀行基于相同貸款條件,依據同一貸款協議,按約定時間和比例,通過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幣貸款或授信業務。
27.D【解析】《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人民幣存貸款計結息問題的通知》中規定,從2005年9月21日起,我國對活期存款實行按季度結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次日付息。在現實中,活期存款通常1元起存。存款的計息起點為元,元以下角分不計利息。利息金額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數四舍五入。另外,分段計息算至厘位,合計利息后分以下四舍五入。
28.C【解析】逐筆計息法是指按預先確定的計息公式逐筆計算利息。目前,各家銀行多使用逐筆計息法計算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息。積數計息法是指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賬戶余額,以累計積數乘以日利率計算利息。目前,各家銀行多使用積數計息法計算活期存款利息。
29.A【解析】根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的規定,外匯結算賬戶用于轉賬匯款等資金清算支付,外匯儲蓄賬戶只能用于外匯存取,不能進行轉賬。所以,選項A的敘述是正確的?!秱€人外匯管理辦法》對個人外匯管理進行了相應調整和改進,不再區分現鈔和現匯賬戶,對個人非經營性外匯收付統一通過外匯儲蓄賬戶進行管理。所以,選項8的敘述是不正確的。現鈔和現匯管理的界限雖然取消,但由于現鈔和現匯的成本費用不一樣,各家銀行在日常操作上還會有區分,現鈔和現匯仍執行兩種不同的匯率,進行獨立核算。所以,選項D的敘述是不正確的。個人外匯賬戶按主體類別可以區分為境內個人外匯賬戶和境外個人外匯賬戶;按賬戶性質可以區分為外匯結算賬戶、資本項目賬戶及外匯儲蓄賬戶。所以,選項C是不正確的。
30.D【解析】現金資產是商業銀行持有的庫存現金以及與現金等同的可隨時用于支付的銀行資產。現金在商業銀行資產負債表中屬于流動資產。
31.A【解析】債券收益率是指在一定時期內,一定數量的債券投資收益與投資額的比率,通常用年收益率來表示。
32.B【解析】單位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開戶原則是,一個單位只有一個賬戶,限額用美元核定,即境內機構原則上只能開立一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境內機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限額統一采用美元核定。
33.C【解析】信用卡透支利率都是日利率萬分之五,透支按月計收單利。
34.B【解析】遠期外匯交易又稱期匯交易,指交易雙方在成交后并不立即辦理交割,而是事先約定幣種、金額、匯率、交割時間等交易條件,到期才進行實際交割的外匯交易。遠期外匯交易既可按固定交割日交割,也可由交易的某一方選擇在一定期限內的任何一天交割。遠期外匯最大的優點在于能夠對沖匯率在未來上升或下降的風險,可以用來進行套期保值或投機。直接標價法下,遠期外匯升水表示遠期匯率數值大于即期匯率數值。
35.D【解析】票據發行便利是指一種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中期周轉性票據發行融資的承諾。根據事先與銀行簽訂的一系列協議,借款人可在一段時間內以自己的名義周轉性發行短期票據,從而以短期融資的方式取得中長期的融資效果。
36.D【解析】D選項中的剝奪政治權利屬于刑事制裁措施,銀監會無權采用。
37.C【解析】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實施辦法》(自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規定,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儲蓄機構取得的人民幣、外幣儲蓄存款利息,應當繳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由存款銀行代扣代繳。
38.A【解析】外匯交易既包括各種外國貨幣之間的交易,也包括本國貨幣與外國貨幣的兌換買賣。所以,選項A是錯誤的。
39.A【解析】備用信用證是開證行應借款人的要求,以放款人作為信用證的受益人而開具的一種特殊的信用證,是在法律限制開立保函的情況下出現的保函業務的替代品,其實質也是銀行對借款人的一種擔保行為。
40.C【解析】計息金額為12345元,利息為12345×3%=370.35(元),取回金額=12345.67+370.35=12716.02(元)。
41.A【解析】銀團的主要成員有牽頭行、代理行、參加行,還有安排行、副牽頭行、經理行等。銀團牽頭行是指經借款人同意、發起組織銀團、負責分銷銀團貸款份額的銀行,是銀團貸款的組織者和安排者,負責協調貸款及還款支付管理工作。
42.D【解析】一般來說,風險越高,收益率越高,所以公司債的收益率一般高于國債。
43.A【解析】教育消費是家庭消費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來說,它包括對自身的教育消費及對子女的教育消費。除了在學校學習,還包括參加培訓、自學等很多方式。
44.D【解析】信用證指銀行有條件的付款承諾,按不同標準的分類有:進口和出口信用證、可撤銷和不可撤銷信用證、跟單商業信用證和光票信用證、可轉讓信用證和不可轉讓信用證、即期信用證和遠期信用證等,其中,光票信用證下不附有商業單據。
45.B【解析】本題考查記賬式國債的定義,也可結合題干中給出的信息進行排除。首先,沒有實物形態,可以排除選項A的憑證式國債、選項C的儲蓄國債和選項D的實物國債。此外,題目中強調的特點是利用賬戶進行發行、交易及兌付,儲蓄國債體現不出這一特點。
46.C【解析】非融資類保函包括投標保函、預付款保函、履約保函、關稅保函、即期付款保函和經營租賃保函。借款保函、授信額度保函、延期付款保函都屬于融資類保函。
47.A【解析】零存整取的起存金額為5元,整存整取的起存金額為50元,整存零取的起存金額為1000元,存本取息的起存金額為5000元。
48.C【解析】銀團參加行是指接受牽頭行邀請,參加銀團并按照協商確定的承貸份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銀行。銀團參加行的主要職責是參加銀團會議,按照約定及時足額劃撥資金至代理行指定的賬戶;在貸款續存期間應了解、掌握借款人的日常經營與信用狀況的變化情況,對發現的異常情況應及時通報代理行。
49.C【解析】在回購交易中,債券買方收益為買賣差價與利息收入。
50.B【解析】存款是存款人基于對銀行的信任而將資金存入銀行,并可以隨時或按約定時間支取款項的一種信用行為。存款屬于信用行為,它是基于信任而產生的,同時也面臨著信用風險;而托管行為、代理行為都屬于服務性質的行為,在銀行業務中屬于中間業務。
51.A【解析】資產利潤率=資本利潤率/股權乘數,即20%÷4=5%。
52.C【解析】信用證是一項獨立于貿易合同之外的契約。信用證業務處理的是單據,而不是與單據有關的貨物。所以,選項A和選項D是正確的。開證申請人是信用證第一付款人,開證行是第二付款人。所以選項B是正確的,選項C是錯誤的。
53.B【解析】銀行匯票是指由出票銀行簽發,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銀行保函是指銀行應申請人要求,向受益人作出的書面付款保證承諾,銀行將憑受益人提交的與保函條款相符的書面索賠履行擔保支付或賠償責任。信用證是指銀行有條件的付款承諾,即開證行依照開證申請人的要求和指示,承諾在符合信用證條款的情況下,憑規定的單據付款或承兌、授權另一家銀行付款或承兌、授權另一家銀行議付。銀行本票是指由銀行簽發、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提示付款期限為兩個月。
54.C【解析】存款是銀行對存款人的負債,是銀行最主要的資金來源。存款業務是銀行的傳統業務。
55.D【解析】開戶時不約定存期,一次存入本金,隨時可以支取,銀行根據客戶存款的實際存期按規定計息,故大多數時候定活兩便儲蓄存款的利息都是高于活期存款的,所以,選項A是錯誤的。個人通知存款支取時需要提前一定時間通知銀行以約定支取日期及金額,所以,選項B是錯誤的。我國對于教育儲蓄是免收利息的,所以,選項C是錯誤的。教育儲蓄存款的起存金額50元,本金合計最高限額為2萬元。所以,選項D是正確的。
56.A【解析】準貸記卡透支是不享受免息還款期待遇和最低還款額待遇的。
57.B【解析】根據題干,銀行對企業客戶進行評級,故排除債項評級。分析題干,我們并未看到評級方或被評對象是集團性質。而上述行為是銀行正常的評級行為,應該不是被動評級。銀行對每一個有貸款需求或未來可能有貨款需求的企業客戶作出一個整體評級并據此給出授信額度是客戶信用評級。被動評級是指被評對象是被動的,沒有委托資信評級機構對自己進行有關資信評級,而資信評級機構根據自己收集的公開資料對被評對象進行評價。
58.B【解析】2007年2月28日,中國銀監會發布了《中國銀行業實施新資本協議指導意見》,標志著我國正式啟動了實施《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的工程。
59.B【解析】根據規定,我國商業銀行的附屬資本包括重估儲備、一般準備、優先股、可轉換債券、混合資本債券和長期次級債務六部分。選項B“實收資本”不屬于附屬資本,屬于核心資本。核心資本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和少數股權。
60.D【解析】制度安排創新是經濟主體之間進行合作的一種方式和機制的創新。機構設置創新,一是實現從“部門銀行”向“流程銀行”的轉變,二是扁平化(通過減少行政管理層次、裁減冗余人員建立一種緊湊、干練的組織結構)。管理模式創新,是基于新的管理思想、管理原則和管理方法,改變銀行的管理流程。它可以解決主要的管理問題,降低成本和費用,提有效率,增加員工和客戶的滿意度和忠誠度。金融產品創新,是銀行金融創新的核心,對銀行的收入和市場有非常明顯的影響。
61.A【解析】商業銀行的操作風險是指在銀行運營過程中,由于人員操作失誤、系統故障、流程管理不當、外部事件等原因給銀行帶來損失的風險。操作的主體是人,所以人為因素是操作風險中最直接、最主要的。由于操作風險存在于日常運營之中,所以其發生頻率很高,而損失大小要根據具體風險事件而定,只說損失小是不對的。銀行經營中最重要的風險不是操作風險,而是信用風險。操作風險可以轉化為市場風險、信用風險等其他風險,因此不能籠統地說操作風險內容更簡單。
62.B【解析】二級資本是衡量銀行資本充足狀況的指標,二級資本是銀行的次等資本,包括未披露準備金、一般損失準備金、從屬有期債務等。累積性優先股不屬于二級資本,非累積性優先股才屬于。
63.A【解析】2004年6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共同頒布實施了《商業銀行次級債券發行管理辦法》。商業銀行次級債券是商業銀行發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列于商業銀行其他負債之后,先于商業銀行股權資本的債券,次級債務可以計入銀行附屬資本。
64.C【解析】監管資本是指銀行監管當局為了滿足監管要求,促進銀行審慎經營、維持金融體系穩定而規定的銀行必須維持的資本。
65.B【解析】存款是商業銀行的被動負債。中央銀行借款和國際金融市場融資都屬于主動負債,發放貸款屬于向外借債而不是負債。
66.C【解析】本題考查銀行風險管理的構成。公司治理屬于組織管理的內容,雖然其中也包括了風險管理的內容,但與風險管理沒有直接的關系。風險管理的基礎應包括風險治理、風險文化。而組織架構對于風險也有很大的影響。一個合理的組織架構能從很大程度上避免或減少風險,進而實現以最小成本獲取盡可能大的收益。
67.B【解析】A選項,貨幣資金融通功能是指為資金不足方提供籌資機會,為資金富余方提供投資機會;C選項,資源配置功能是指促使貨幣資金流向最有發展潛力、能為投資者帶來最大利益的地區、部門和企業;D選項,經濟調節功能是指借助貨幣的供應量的變化、貨幣的流動和配置影響經濟等。
68.C【解析】題中,王某已構成犯罪,適用的應是刑事責任,不適用行政處分。所以,王某不可能面臨撤職制裁。
69.B【解析】在我國境內設立的金融機構和按照規定應當履行反洗錢義務的特定非金融機構,應當依法采取預防、監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履行反洗錢義務。所以,選項A的敘述是正確的?!吨腥A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明確規定,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反洗錢監督管理工作,明確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機構的反洗錢職責分工。選項B中,各地銀行業協會不是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的派出機構,不負責各地的反洗錢監督管理工作。所以,選項B的敘述是不正確的。對依法履行反洗錢職責或者義務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應當予以保密。所以,選項C的敘述是正確的。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洗錢活動,有權向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公安機關舉報。所以,選項D的敘述是正確的。
70.D【解析】發放基礎建設貸款是國家開發銀行的職責,故選D。
71.B【解析】《商業銀行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同業拆借,應當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禁止利用拆入資金發放固定資產貸款或者用于投資。
72.C【解析】現金支票用來支取現金,轉賬支票只能用于轉賬,不能支取現金,普通支票可以支取現金,也可以轉賬。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劃兩條平行線的為劃線支票,劃線支票只能轉賬,不能取現。
73.B【解析】《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存貸比,即商業銀行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得高于75%。
74.C【解析】借款人享有權利,履行義務,同時也受到限制。對借款人的限制包括:①不得在一個貸款人同一轄區內的兩個或兩個以上同級分支機構取得貸款;②不得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③不得用貸款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④不得用貸款在有價證券、期貨等方面從事投機經營;⑤除依法取得經營房地產資格的借款人以外,不得用貸款經營房地產業務,依法取得經營房地產資格的借款人,不得用貸款從事房地產投機;⑥不得套取貸款用于借貸,牟取非法收入;⑦不得違反國家外匯管理規定使用外幣貸款;⑧不得采取欺詐手段騙取貸款。
75.D【解析】《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托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選項D可以在中國境內從事。
76.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2年。主合同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77.B【解析】票據是一種無因證券,其含義是,票據的持票人行使票據權利時,無須說明其取得票據的原因,只要占有票據就可以行使票據權利。至于取得票據的原因,持票人無說明的義務,債務人也無審查的權利,即使取得票據的原因關系無效,對票據關系也不發生影響。票據的無因性,有利于保障持票人的權利和票據的順利流通。
78.B【解析】票據是指出票人依法簽發,由自己無條件支付或委托他人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有價證券。按照《票據法》的規定,票據包括匯票、本票、支票。
79.C【解析】質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或權利憑證移交債權人占有或者將法律法規允許質押的權利依法進行登記,將該動產或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就該動產或權利處分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股權本質屬于一種權利,因而以股權設定的擔保屬于質押。
80.B【解析】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81.A【解析】《物權法》第一百八十四條列舉了以下財產不得抵押:①土地所有權;②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③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④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82.B【解析】《擔保法》規定,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所以,當地醫院不可以為鋼鐵廠做擔保。
83.C【解析】以公司信用基礎為標準,可以將公司為人合公司、資合公司和人合兼資合公司,不包括兩合公司。兩合公司是以公司股東承擔責任的范圍和形式為標準進行劃分的。根據此種方法劃分,可以將公司分為無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兩合公司。
84.B【解析】選項A屬于《刑法》中的吸收資金不入賬罪;選項C屬于《刑法》中的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選項D屬于金融詐騙罪。所以,選項A、C、D均觸犯了《刑法》,應承擔刑事責任。選項B符合《刑法》的規定,沒有觸犯《刑法》。
85.C【解析】A銀行客戶經理給企業負責人回扣是違反公平競爭的做法。不應該發表損害同業人員所在機構聲譽的言論。A銀行沒必要拒絕企業的要求而喪失爭取客戶的機會。所以,四個選項中,選項C是正確的做法。
86.D【解析】選項A的行為屬于行賄。單位可以構成單位行賄罪的主體。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予處罰。所以,選項B和選項C是錯誤的。選項D的情形應當依照國家規定交公,否則可能構成受賄罪,從而受到刑事處罰。
87.C【解析】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業務操作指引,遵循銀行崗位職責劃分和風險隔離的操作規程,確??蛻艚灰装踩孩俨淮蚵犈c自身工作無關的信息;②除非經內部職責調整或經過適當批準,不代其他崗位人員履行職責或將本人工作委托他人代為履行;③不得違反內部交易流程及崗位職責管理規定將自己保管的印章、重要憑證、交易密碼和鑰匙等與自身職責有關的物品或信息交與或告知其他人員。
88.D【解析】根據《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操守》的“熟知業務”原則,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知識水平,熟知向客戶建議產品的特性、收益、風險、法律關系、業務處理流程及風險控制框架。產品設計過程是銀行內部產品開發的流程,不需要向客戶詳細解釋。
89.B【解析】按照規定,銀行業從業人員在允許的兼職范圍,應當妥善處理兼職崗位與本職工作的關系,不得利用兼職崗位為本人、本職機構或利用本職為本人、兼職機構謀取不利益。
90.A【解析】監管規避中的規避是指為逃避法律、法規中禁止性、義務性以及程序性規定而采取的合法的形式逃避法定義務、掩蓋非法或違規事實的行為。題干中的情況沒有明顯跡象表明客戶是為逃避法定義務、掩蓋非法或違規事實,因此不應因為擔心違反“監管規避”的規定而不告訴客戶合法可行的處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