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銷機構
1.銀行營銷組織職責
我國銀行的營銷組織職責與銀行目前采用的總、分行制密不可分,不同級別的銀行承擔著不同的營銷職責,圖2—5是對某行營銷組織職責的說明,各商業銀行可能會有所區別。
2.銀行營銷組織模式選擇(1)職能型營銷組織
當銀行只有一種或很少幾種產品,或者銀行產品的營業方式大致相同,或者銀行把業務職能當做市場營銷的主要功能時,采取這種組織形式最為有效。
圖2-5銀行營銷組織職責
(2)產品型營銷組織
對于具有多種產品且產品差異很大的銀行,應該建立產品型組織,即在銀行內部建立產品經理或品牌經理的組織制度。
(3)市場型營銷組織
當產品的市場可加以劃分,即每個不同分市場有不同偏好的消費群體時,可以采用這種營銷組織結構。在這種結構中,一名市場副行長管理幾名市場開發經理,后者的主要職能是負責制定所轄市場的長期計劃或年度計劃,并分析市場新動向和新需求。這種組織結構由于是按照不同客戶的需求安排的,因而有利于銀行開拓市場,加強業務的開展。
(4)區域型營銷組織
在全國范圍內的市場上開展業務的銀行可采用這種組織結構,即將業務人員按區域情況進行組織。該結構包括:一名負責全國業務的經理,若干名區域經理和地區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