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操作風險評估與控制
5.3.1 風險評估與控制環境
1.公司治理
良好的公司治理目標:
①完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及其下設的議事和決策機構,建立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
②明確董事會和董事、監事會和監事、高級管理層和高級經理人員在組織管理中的責任;
③建立獨立董事制度,對董事會討論事項發表客觀公正的意見;
④建立外部監視制度,對董事會、董事、高級管理層及其成員進行監督。
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及內部相關部門在防范和控制操作風險方面所承擔的職責。
2.內部控制
健全的內部控制體系是商業銀行有效識別和防范操作風險的重要手段。加強內部控制建設是商業銀行管理操作風險的基礎,巴塞爾委員會認為,資本約束并不是控制操作風險的最好方法,對付操作風險的第一道防線是嚴格的內部控制。
3.合規管理文化
目前,違規、內部欺詐等損失事件在我國商業銀行操作風險中占比超過80%,這說明我國商業銀行內部控制存在的最嚴重問題是制度的遵循性,也就是內部控制的符合性或者合規性問題。
健康有效的合規管理文化至少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一是要樹立正確的合規管理理念;二是加強管理層的驅動作用;三是充分發揮人的主導作用;四是創建學習型組織。
4.信息系統
商業銀行信息系統包括主要面向客戶的業務處理系統和主要供內部管理使用的管理信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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