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
細分 |
刑罰 | ||||
貪污罪 |
個人貪污數額在10萬元以上 |
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可并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 ||||
個人貪污數額在5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 |
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并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 | |||||
個人貪污數額在5000元以上不滿5萬元的 |
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
個人貪污數額在5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的 |
犯罪后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減輕處罰或免予刑事處罰,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 |||||
個人貪污數額不滿5000元的 |
情節較重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節較輕的,由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 |||||
行賄及受賄罪 |
行賄罪 |
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或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可并處沒收財產。 | ||||
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受賄罪 |
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數額巨大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并處沒收財產。 | |||||
受賄罪 | ||||||
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 |
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