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員密度計算
(一)商場
商店營業廳內的人員密度(人/㎡)
樓層位置 | 地下二層 | 地下一層 | 地上一、二層 | 地上三層 | 地上四層及以上 |
人員密度 | 0.56 | 0.60 | 0.43-0.60 | 0.39-0.54 | 0.30-0.42 |
對于建材商店、家具、燈飾展示建筑其人員密度可按規定的30%確定。
【易混易錯點】:建筑面積>3000㎡取下限;建筑面積≤3000㎡取上限。
(二)歌舞娛樂放映場所
錄像廳人員密度 | 廳室的建筑面積按不小于1.0人/㎡計算 |
其他歌舞娛樂放映場所 | 廳室的建筑面積按不小于0.5人/㎡計算 |
(三)展覽廳人員密度
人員密度以不宜小于0.75人/㎡計算。
(四)有固定座位的場所
除劇場、電影院、禮堂、體育館外,其疏散人數可按實際座位數的1.1倍計算。
【易混易錯點】:劇場、電影院、禮堂、體育館一定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