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出口
(一)疏散樓梯
布置 | 內容 |
平面布置 | (1)宜設置在標準層(或防火分區)兩端,以便提供兩個不同方向的疏散路線 (2)宜靠近電梯設置(人們習慣利用經常走的疏散路線進行疏散) (3)宜靠外墻設置(便于自然采光、通風和進行火災撲救) |
豎向布置 | (1)疏散樓梯應保持上、下暢通(高層建筑的疏散樓梯宜通至屋頂) (2)應避免不同的人流線路相互交叉(以免緊急疏散時不同的人流發生沖突) |
(二)疏散門
開啟方向 | 疏散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但人數不超過60人的房間且每樘門的平均疏散人數不超過30人時,其門的開啟方向不限(除甲、乙類生產車間外) |
形式 | 民用建筑及廠房的疏散門應采用向疏散方向開啟的平開門,不應采用推拉門、卷簾門、吊門、轉門和折疊門;但丙、丁、戊類倉庫首層靠墻的外側可采用推拉門或卷簾門 |
寬度 | 當開向疏散樓梯或疏散樓梯間的門完全開啟時,不應減小樓梯平臺的有效寬度 |
其他 | (1)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觀眾廳的入場門、疏散出口不應設置門檻,且緊靠門口內外各1.4m范圍內不應設置臺階,疏散門應為推閂式外開門 (2)高層建筑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應設置挑出寬度不小于1.0m的防護挑檐 |
(三)安全出口設置的基本要求
公共建筑每個防火分區或一個防火分區的每個樓層,其安全出口應應經計算確定且不少于2個,且相鄰2個安全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5m。
(四)公共建筑安全出口的設置要求
1、借用安全出口的設置要求
一、二級耐火等級公共建筑內,當一個防火分區的安全出口全部直通室外確有困難時,符合下列規定的防火分區可利用通向相鄰防火分區的甲級防火門作為安全出口 | (1)應采用防火墻與相鄰防火分區進行分隔 (2)建筑面積>1000㎡的防火分區,直通室外安全出口數量 不應少于2個;建筑面積小于或等于1000㎡的防火分區,直通 室外的安全出口數量不應少于1個 (3)該防火分區通向相鄰防火分區的疏散凈寬度,不應>計算所需總凈寬度的30% |
2、一個安全出口的設置要求【符合下列條件,可設置一個安全出口】
(1)除托兒所、幼兒園外,建筑面積≤200㎡且人數不超過50人的單層建筑或多層建筑的首層。
【易混易錯點】:托兒所、幼兒園無論什么情況下必須設兩個及以上的安全出口或疏散樓梯
(2)除醫療建筑、老年人建筑及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和兒童游樂廳等兒童活動場所等和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外【老幼病瘋】,符合下表規定的2、3層建筑:
耐火等級 | 最多層數 | 每層最大建筑面積 | 人數 |
一、二級 | 3層 | 200 | 第2層和第3層的人數之和不超過50人 |
三級 | 3層 | 200 | 第2層和第3層的人數之和不超過25人 |
四級 | 2層 | 200 | 第2層的人數不超過15人 |
(3)一、二級耐火等級多層公共建筑,當設置不少于2部疏散樓梯且頂層局部升高層數不超過2層、人數之和不超過50人、每層建筑面積≤200m2時,該局部高出部位可設置一部與下部主體建筑樓梯間直接連通的疏散樓梯,但至少應另設置1個直通主體建筑上人平屋面的安全出口,該上人屋面應符合人員安全疏散要求。
(五)住宅建筑安全出口的設置要求
高度 | 面積 | 戶門至安全出口距離 | 安全出口數量 |
H≤27m | S≤650㎡ | ≤15m | 三個條件都滿足,可設置1個安全出口 |
27m<H≤54m | S≤650㎡ | ≤10m | 每個單元設置一座疏散樓梯時,疏散樓梯應通至屋面,且單元之間的疏散樓梯應能通過屋面連通,戶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可設置1個安全出口 |
H>54m | 每單元每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 | ||
高度27m<H≤54m,每個單元設一座疏散樓梯時,疏散樓梯不能通至屋面或不能通過屋面連通時 | 應設置2個安全出口 |
(六)廠房、倉庫安全出口的設置要求
1、廠房可以設置一個安全出口的情形
廠房 | 每層建筑面積 | 且同時生產人數 |
甲類 | ≤100㎡ | ≤5人 |
乙類 | ≤150㎡ | ≤10人 |
丙類 | ≤250㎡ | ≤20人 |
丁、戊類 | ≤400㎡ | ≤30人 |
地下或半地下 | ≤50㎡ | ≤15人 |
2、倉庫可以設置一個安全出口的情形
倉庫 | 面積 |
地上倉庫 | 占地面積≤300㎡ |
或防火分區建筑面積≤100㎡ | |
地下、半地下倉庫 | 建筑面積≤100㎡ |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地下、半地下建筑每個防火分區的安全出口數目不應少于2個。但由于地下建筑設置較多的地上出口有困難,所以當有2個或2個以上防火分區相鄰布置時,每個防火分區可利用防火墻上一個通向相鄰分區的甲級防火門作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個防火分區必須有1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