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于2013年4月10日前公布本地區2013年度考試級別、考試科目、報名日期、報名地點及報名方法等考試相關事項,同時注明2013年度考試使用新修訂的考試大綱。
(二)會計資格考試的報名組織工作按照屬地原則進行,由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自行安排,但應于2013年5月8日前完成本地區的考試報名工作。“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會計行業管理網”報名系統開通時間為4月10日至5月8日。
(三)實行網上報名。按照全國會計考辦統一規定的程序進行操作。
1.符合初、中、高級資格報名條件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財政部“會計行業管理網”、“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并按規定的報名流程、要求錄入報名信息和上傳相片,下載打印報名信息表后交單位審核蓋章。
2.報考初、中級資格的考生持報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學歷(或學位)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到指定的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確認、繳費。
3.報考高級資格的考生持報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會計師等財會類資格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到指定的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確認、繳費。
(四)省直單位、中央駐穗單位及駐穗部隊人員的初、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由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另行發文通知。
(五)省直單位、中央駐粵單位人員的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由省會計考辦負責。
1.現場確認時間:2013年4月15日至5月8日(工作日)
2現場確認地點:廣州市越秀區倉邊路26號3樓廣東省財政廳會計服務大廳。
(六)2012年已辦理延考申請并確認的考生,如僅考所延科目的,無需再報名,屆時上網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如2013年有新增考試科目的,需按有關要求辦理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