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神龍集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材料按實際成本核算,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2002年3月份發生如下經濟業務:(1)購入一批原材料,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材料價款為200萬元(不含增值稅),增值稅為34萬元。貨款已付,材料已驗收入庫。(2)工程領用生產用料8萬元,該批材料的計稅價為10萬元。(3)出售一項商標權,轉讓收入5萬元已存入銀行,該項商標要的賬面攤余價值為2萬元。適用的營業稅稅率為5%。(4)從南海公司購入一臺設備,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記載的設備價款200萬元,支付的增值稅額為34萬元,款項已由銀行支付。(5)銷售產品一批,銷售收入為300萬元(不含稅,貨款尚未收到。)(6)銷售應交增值稅產品給乙公司(乙公司為小規模納稅企業),應收取款項(價稅合計)為58.5萬元,已由銀行收妥。(7)從小規模納稅企業購入一批材料,發票上記載的貨款175.5萬元,材料已經驗收入庫,款項尚未支付。(8)收購農業產品,實際支付的價款10萬元,收購的農業產品已驗收入庫(假定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按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9)出售廠房一棟,原價1000萬元,已提折舊700萬元,出售所得收入650萬元,清理費用支出3萬元,廠房已清算完畢款項均已由銀行收付。適用的營業稅稅率為5%。要求:根據上述資料,編制有關經濟業務的會計分錄(為簡化核算,不考慮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
答案:
①借:原材料2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34
貸:銀行存款234
②借:在建工程9.36
貸:原材料8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1.36=8*0.17
③借:銀行存款5
貸:無形資產2
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0.25
營業外收入2.75
④借:固定資產234
貸:銀行存款234
(注:購進固定資產的增值稅記入固定資產的成本)
⑤借:應收賬款351
貸:主營業務收入3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1
⑥借:銀行存款58.5
貸:主營業務收入5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8.5
〔注:58.5/(1+17%)=30(萬元),50×17%=8.5(萬元)〕
⑦借:原材料175.5
貸:應付賬款175.5
⑧借:原材料8.7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3
貸:銀行存款10
⑨借:固定資產清理300
累計折舊700
貸:固定資產1000
借:銀行存款650
貸:固定資產清理650
借:固定資產清理35.5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32.5(650×5%=32.5)
銀行存款3
借:固定資產清理314.5
貸:營業外收入314.5(650-300-35.5)
解析:要注意未按規定收取得并保存增值稅扣稅憑證,其進項稅額不能從銷項稅額中抵扣,計入外購存貨的成本。本題容易錯的一個地方是第2筆分錄,在作進項稅額轉出時容易作10×17%。但注意,此處是進項稅額轉出,應以成本價8×17%確定轉出的進項稅額;如果是視同銷售,則應以計稅價10萬元來確定。
4、A企業于2001年1月1日發行2年期、到期時一次還本付息、利率為6%、面值總額為2000000元的債券,所籌資金用于廠房擴建,其擴建工程延長了廠房的使用壽命。該債券已按面值發行成功,款項已收存銀行。A企業每半年計提一次利息。廠房擴建工程于2001年1月1日開工建設,2001年12月31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2001年6月30日計提利息時,按規定實際利息支出的60%應予資本化。2001年12月31日計提利息時,按規定實際利息支出的90%應予資本化。債券到期時,以銀行存款償還本息。要求:編制A企業按面值發行債券。各期計提債券利息和債券還本付息的會計分錄(“應付債券”科目須寫出明細科目)。
答案:
(1)按面值發行債券
借:銀行存款2000000
貸:應付債券-債券面值2000000
(2)2001年6月30日計提利息時
借:在建工程36000(60000×60%)
財務費用24000(60000-36000)
貸:應付債券-應計利息60000(2000000×6%/2)
(3)2001年12月31日計提利息時
借:在建工程54000(60000×90%)
財務費用6000(60000-54000)
貸:應付債券-應計利息60000(2000000×6%/2)
(4)2002年6月30日和2002年12月31日計提利息時
借:財務費用60000
貸:應付債券-應計利息60000(2000000×6%/2)
(5)2003年1月1日還本付息時
借:銀行存款2240000
貸:應付債券-債券面值2000000
-應計利息240000(2000000×6%×2)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