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綜合題二
1、答案:
(一)、事項(5)和事項(8)處理正確。事項(1)、(2)、(3)、(4)、(6)、(7)、(9)、(10)、(11)和(12)處理不正確。
(二)、事項(1)因甲公司未實施任何出租或其他實質性的經營管理行為,所以不能確認其他業務收入,應全部確認資本公積。
事項(2)屬于售后回購業務,按會計制度規定不能確認收入。正確的做法不能確認收入,在2004年應確認財務費用5萬元〔(102-100)×10÷4×1〕。
事項(3)屬于委托加工業務,發出商品時不能確認收入。
事項(4)東方公司應將150萬元的廣告費全部計入2004年營業費用。
事項(6)屬于提供勞務合同相關的收入確認。該公司在2004年只完成合同規定的設計工作量的40%,60%的工作量將在2005年完成,該公司應將已完成合同的40%的工作量確認勞務合同收入。
事項(7)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無形資產》規定,東方公司應將2002年度和2003年分別發生的研究與開發費用分別計入當期管理費用,不應計入無形資產成本。2004年不應攤銷無形資產成本。
事項(9)屬于包含在商品售價內的服務費,按規定,應確認的收入=200×80%=160萬元,應確認遞延收益40萬元。
事項(10)屬于會計政策變更,不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不能追溯調整2004年年報相關項目的金額。
事項(11)不應確認資本公積。應沖減資本公積和長期股權投資各150萬元。
事項(12)固定資產2004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額為780萬元,其賬面凈值為800萬元,應計提減值準備20萬元。
(三)、如因上述交易和事項影響2004年度利潤總額的,請重新計算該公司2004年度的利潤總額,并列出計算過程。
事項(1)應調減利潤總額99萬元。
事項(2)使2004年利潤總額減少=(1000-800)+5=205萬元。
事項(3)使2004年利潤總額減少=1000-900=100萬元。
事項(4)使2004年利潤總額減少=150-150÷8/24=100萬元。
事項(6)應調減利潤總額=200×60%=120萬元
事項(7)應調增利潤總額60萬元。
事項(9)應調減利潤總額40萬元。
事項(10)應調減利潤總額100萬元。
事項(11)不影響2004年度利潤總額。
事項(12)應增加2004年利潤總額30萬元。
該公司2004年利潤總額=6000-99-205-100-100-120+60-40-100+30=5326萬元。
(四)、2004年納稅所得額=5326+事項一200+事項二(1000-800+5)+事項九40+事項十一(1900-1750)-50+事項十二20=5891萬無
應交稅金:5891*33%=1944.03萬元,
遞延稅款:(40-50+20)*33%=3.3萬元
凈利潤:5326-(1944.03-3.3)=3385.27萬元
借:所得稅1940.73
遞延稅款3.3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194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