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證券法
1.在主板和中小板上市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2.上市公司增發新股的條件
3.公司債券發行的條件
4.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
5.證券投資基金的發行與交易
6.待續信息公開
7.禁止的交易行為(重點關注內幕交易行為和虛假陳述行為)
8.上市公司收購(重點)
三、企業破產法
1.管理人的資格與指定
清算組為管理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從政府有關部門、編入管理人名冊的社會中介機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中指定清算組成員,人民銀行及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可以按照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和規定派人參加清算組。
2.管理人的報酬及職責
3.債務人的財產(重點)
4.撤銷權的規定(重點)
5.破產債權(別除權)
6.債權人會議(召開、表決的方式)
7.重整程序、和解程序、破產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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