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CPA《會計》教材共分二十六章,前十二章主干內容屬于中級會計實務內容,后十四章主要屬于高級會計實務內容,除第九章《資產減值》外,前半部分系統地講解了六大會計要素的會計核算。具體而言,第一章《總論》介紹的是會計基本理論,包括四個基本假設、會計確認計量的一般原則及會計要素的分類、特征等內容。自第二章開始教材系統地介紹了金融資產、存貨、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投資性房地產等各項資產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第九章專門講解了負債,第十章講解了所有者權益,自此反映財務狀況的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三要素的內容闡述完畢。
第十一章解析的是收入、費用和利潤等反映企業經營成果的三要素。第十二章《財務報告》則將前述的六要素如何進行報告列示進行了詳盡解析。第十三章《或有事項》、第十四章《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第十五章《債務重組》、第十六章《政府補助》、第十七章《借款費用》、第十八章《股份支付》、第十九章《所得稅》、第二十章《外幣折算》、第二十一章《租賃》、第二十二章《會計政策變更》、第二十三章《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第二十四章《企業合并》、第二十五章《合并財務報表》、第二十六章《每股收益》等十五章均以特殊經濟業務為解釋對象進行的高級會計實務的闡述。全書前半部分講解的是基礎會計核算,后半部分講解的是特殊會計核算。
二、2009年教材新增、修改內容
(一)章節體系的調整
刪掉了第二章貨幣資金,其余章節的編號依次前提,總章節改為二十六章。
(二)內容的調整
1.增值稅的會計處理作了調整
(1)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的取得成本中不再包括增值稅,購入的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目的的固定資產購入成本仍包括增值稅;
(2)增值稅中的視同銷售行為中取消了“以自產產品用于生產經營用工程建設”的情況,不予抵扣項目中也取消了“將購買的物資或應稅勞務用于生產經營用工程建設”的情況。
(3)小規律納稅人的稅率改為3%
2.剔除了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銀首飾的規定;
3.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中補價的計算不再考慮增值稅;另,在多項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時,如果涉及增值稅應先在換入資產總的待分配價值的計算中先行剔除,再按各項資產公允價值所占比例進行分配;
4.增加了自營工程中待攤支出分攤率的計算處理;
5.固定資產后續支出作了原則性調整:
(1)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同時將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扣除;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2)大修理如果符合資本化條件應列入固定資產成本;
6.持有待售無形資產不進行攤銷按照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凈額孰低進行計量;
7.對企業持有以備經營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董事會或類似機構作出書面,明確表明將其用于經營出生且持有意圖短期內不再發生變化的,即使尚未簽訂租賃協議,也應視為投資性房地產;
8.企業購入的房地產部分用于出租(或資本增值)、部分自用,用于出租(或資本增值)的應當予以單獨確認,按不同部分的公允價值占公允價值總額的比例將成本在不同部分之間分配;
9.投資性房地產在建期間由“在建工程”改為“投資性房地產―廠房(在建)”;
10.商業銀行等金融企業按照規定在稅后利潤中提取的一般風險準備也構成所有者權益;
1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外幣非貨幣性項目的匯兌差額取代了原來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列入“資本公積”;
12.附有銷售退回條件的會計核算中的“其他應付款”改為“預計負債”
13.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銷售退回如果發生在匯算清繳日后則不調整“應交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