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十三、一般納稅人的認定管理
?、偌{稅人自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次月起(新開業納稅人自認定機關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當月起)按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并按規定領購、使用專用發票。
②納稅人一經認定為正式一般納稅人,不得再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三)一般納稅人納稅輔導期管理。
1.輔導期范圍:
?。?)新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小型商貿批發企業:"小型商貿批發企業",是指注冊資金在80萬元(含80萬元)以下、職工人數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發企業。只從事出口貿易,不需要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企業除外。
?。?)其他一般納稅人:"其他一般納稅人",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納稅人:
?、僭鲋刀愅刀悢殿~占應納稅額的10%以上并且偷稅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②騙取出口退稅的;
?、厶撻_增值稅扣稅憑證的;
④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2.輔導期限:新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小型商貿批發企業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的期限為3個月;其他一般納稅人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的期限為6個月。
3.發票管理:
?。?)各類可抵扣票據應當在交叉稽核比對無誤后,方可抵扣進項稅額。
?。?)實行限量限額發售專用發票。
?、傩⌒蜕藤Q批發企業,最高開票限額不得超過十萬元;其他一般納稅人根據企業實際經營情況重新核定。
②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納稅人的經營情況核定每次專用發票的供應數量,但每次發售專用發票數量不得超過25份。
輔導期納稅人領購的專用發票未使用完而再次領購的,主管稅務機關發售專用發票的份數不得超過核定的每次領購專用發票份數與未使用完的專用發票份數的差額。(補差)
?、圯o導期納稅人一個月內多次領購專用發票的,應從當月第二次領購專用發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領購并開具的專用發票銷售額的3%預繳增值稅,未預繳增值稅的,主管稅務機關不得向其發售專用發票。
?、芗{稅輔導期結束后,納稅人因增購專用發票發生的預繳增值稅有余額的,主管稅務機關應在納稅輔導期結束后的第一個月內,一次性退還納稅人。
?。?)輔導期納稅人應當在"應交稅金"科目下增設"待抵扣進項稅額"明細科目,核算尚未交叉稽核比對的專用發票抵扣聯、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以及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以下簡稱增值稅抵扣憑證)注明或者計算的進項稅額。
4.結束與重新開始
納稅輔導期內,主管稅務機關未發現納稅人存在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抗稅或其他需要立案查處的稅收違法行為的,從期滿的次月起不再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
主管稅務機關發現輔導期納稅人存在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抗稅或其他需要立案查處的稅收違法行為的,從期滿的次月起按照本規定重新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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