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法律關系:
(一)稅收法律關系的構成
稅收法律關系在總體上與其他法律關系一樣,都是由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客體和內容三方面構成。
1.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
在我國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包括征納雙方,一方是代表國家行使征稅職責的國家行政機關,包括國家各級稅務機關、海關和財政機關,另一方是履行納稅 義務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在華的外國企業等。對稅收法律關系中權利主體另一方的確定,我國采取的是屬地兼屬人原則。
2.稅收法律關系的客體
客體即稅收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也就是征稅對象。
3.稅收法律關系的內容
稅收法律關系的內容就是主體所享有的權利和所應承擔的義務,這是稅收法律關系中最實質的東西,也是稅法的靈魂。
(二)稅收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
稅法是引起稅收法律關系的前提條件,但稅法本身并不能產生具體的稅收法律關系。稅收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必須有能夠引起稅收法律關系產生、變更或消滅的客觀情況,也就是由稅收法律事實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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