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②向其他企業經營性借款可在所得稅前扣除的利息=200×9%÷l2×9=13.5(萬元)該企業經營性利息超支24—13.5=10.5(萬元)。
(3)該企業管理費用的納稅調整金額85萬元25萬元存貨跌價損失準備和60萬元預計負債在所得稅前不得扣除,需要進行納稅調整。
(4)該企業營業外支出的納稅調整金額20萬元
①70萬為違約購銷合同的罰款支出以及l0萬為訴訟費支出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
②20萬違反政府規定被職能部門處罰的罰款支出在所得稅前不得扣除。
(5)該企業接受捐贈及設備使用的納稅調整金額11.7—0.9=10.8(萬元)。
①該企業受贈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0+1.7=11.7(萬元);
②該企業當年將設備提取折舊調減應納稅所得額=(11.7+0.3)×(1-10%)÷10÷12×10=0.9(萬元)。
(6)該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0+26+60.5+85+20+10.8—0.9=201.4(萬元)。
(7)該企業應納的所得稅額
201.4×25%=50.35(萬元)。
(8)該企業應扣繳的稅款l5萬元
①扣繳營業稅=100×5%=5(萬元);
②扣繳預提所得稅=100×10%=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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