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計算問答題(本題型共4小題24分。其中一道小題可以選用中文或英文解答,請仔細閱讀答題要求。如使用英文解答,須全部使用英文,答題正確的,增加5分。本題型最高得分為29分。涉及計算的,要求列出計算步驟。)
1.甲地板廠(以下簡稱“甲廠”)生產實木地板,2015年8月發生下列業務:
(1)外購一批實木素板并支付運費,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素板金額50萬元、稅額8.5萬元,取得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運費金額1萬元、稅額0.11萬元。
(2)甲廠將外購素板40%加工成A型實木地板,當月對外銷售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銷售金額40萬元、稅額6.8萬元。
(3)受乙地板廠(以下簡稱“乙廠”)委托加工一批A型實木地板,雙方約定由甲廠提供素板,乙廠支付加工費。甲廠將剩余的外購實木素板全部投入加工,當月將加工完畢的實木地板交付乙廠,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收取材料費金額30.6萬元、加工費5萬元,甲廠未代收代繳消費稅。
(其他相關資料:甲廠直接持有乙廠30%股份,實木地板消費稅稅率為5%)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照下列序號回答問題,如有計算需計算出合計數。
(1)判斷甲廠和乙廠是否為關聯企業并說明理由。
(2)計算業務(2)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
(3)判斷業務(3)是否為消費稅法規定的委托加工業務并說明理由。
(4)指出業務(3)的消費稅納稅義務人,計稅依據確定方法及數額。
(5)計算業務(3)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
【答案及解析】
(1)甲廠和乙廠為關聯企業。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如果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總和達到25%以上,即視為具有關聯關系。
(2)業務(2)應繳納的消費稅40×5%-50×5%×40%=2-1=1(萬元)
(3)業務(3)不是消費稅法規定的委托加工業務。按照消費稅法的規定,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加工的應稅消費品,而本例中主要材料是由受托方提供,不能視為委托加工。
(4)業務(3)的納稅人為甲廠該業務的實質是甲廠銷售自產實木地板,銷售價格按照最近時期同類實木地板的價格確定,即按照業務(2)對外銷售價格確定。計稅依據為:40÷40%×60%=60(萬元)
(5)業務(3)應繳納的消費稅60×5%-50×5%×60%=3-1.5=1.5(萬元)
2.(根據2017年教材第3問涉及知識點已過時)某工業企業2015年3月1日轉讓其位于縣城的一棟辦公樓,取得銷售收入12000萬元。2008年建造該辦公樓時,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金額3000萬元,發生建造成本4000萬元。轉讓時經政府批準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后,確定該辦公樓的重置成本價為8000萬元。
(其他相關資料: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稅率0.5‰,成新度折扣率60%)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照下列序號回答問題,如有計算需計算出合計數。
(1)請解釋重置成本價的含義。
(2)計算土地增值稅時該企業辦公樓的評估價格。
(3)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允許扣除的營業稅金及附加。
(4)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允許扣除的印花稅。(5)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允許扣除項目金額的合計數。
(6)計算轉讓辦公樓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
【答案及解析】
(1)重置成本價的含義是:對舊房及建筑物,按轉讓時的建材價格及人工費用計算,建筑同樣面積、同樣層次、同樣結構、同樣建設標準的新房及建筑物所需花費的成本費用。
(2)計算土地增值稅時該企業辦公樓的評估價格=8000×60%=4800(萬元)
(3)應納營業稅=12000×5%=600(萬元)應納城市維護建設稅=600×5%=30(萬元)
應納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600×(3%+2%)=30(萬元)
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可扣除的營業稅及附加=600+30+30=660(萬元)
(4)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可扣除的印花稅=12000×0.5‰=6(萬元)
(5)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允許扣除項目金額的合計數=4800+3000+660+6=8466(萬元)
(6)應納土地增值稅的計算:轉讓辦公樓的增值額=12000-8466=3534(萬元)
增值率=3534÷8466×100%=41.74%應納土地增值稅=3534×30%=1060.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