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級經濟師申報評審材料要求
(一)專業技術工作資歷計算和所有申報材料的時效均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證等,不作為評審的有效材料。申報人要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術崗位,對照國家、省的職稱政策文件和相應資格條件(評審辦法),如實填報并一次性提交以下材料:
1.《廣東省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信息錄入表》1份。
2.《廣東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1份。
3.免冠大一寸近期紅底正面相片2張(貼在“貼資格證相片頁”上)。
4.《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一式25份,其中1份須為原件。
5.學歷證、專業技術資格證(地市報評材料由地市職改部門驗證后交復印件,省直部門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驗證后交復印件)、繼續教育證(原件)各1份。
6.任現職以來的年度考核材料(年度考核和任職期滿考核)登記表各1份(復印件需由人事部門驗印蓋章)。
7.業績、成果材料。任現職以來的主要專業工作業績、成果,即作品、獎勵證書、業績證明,或作為專業技術主要貢獻者完成的項目,獲得社會、學術技術團體或專業主管部門評價、鑒定證書、文字評述材料各1份。
8.論文、著作(代表作)。包括:學術、技術或專業論文、著作、譯著及解決技術難題的專項技術分析報告或實例材料(原件)各1份。
論文要求原則上按照原省人事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論文發表刊物等級劃分規定的通知》(粵人發〔2005〕300號)規定執行;論文所發表的“專業刊物”是指與所申報專業類別相一致或相近的正式學術刊物,在與所申報專業類別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刊物及綜合性刊物專欄上發表的論文僅供參考,不能計算作為有效的論文篇數。
9.本人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業績報告(3000字以內)1份。
10.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前公示表》(原件)1份。
11.與申報人工作經歷相同的連續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原件(須由社保部門加具業務專用章),或是人事主管部門(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在職證明等相關在職在崗證明材料。
12.屬于委托評審范圍的,需同時提供委托評審函。
13.《送評材料目錄》一份(貼在資料檔案袋封面)。
上述所有復印件必須有經辦人簽名、注明日期并加蓋公章方為有效。
(二)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評審條件;2.不符合填寫規范;3.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4.未經或未按規定進行公示;5.其他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三)凡送審的申報材料一律密封并加蓋騎縫章,否則不予受理。評審材料經單位報送評委會受理后,一律不得再對材料進行調整和補充。
(四)評審表格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網址:www.gdhrss.gov.cn)表格下載欄目下載。《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通過系統自動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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