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駐贛有關單位、有關(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關于做好2017年全國統一鑒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鑒發〔2017〕1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7年全國統一鑒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職業范圍
我省2017年全國統一鑒定的職業有: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心理咨詢師、理財規劃師、職業指導人員、企業培訓師等5個職業。如遇國家政策調整,具體事項以部中心文件為準。
參加2016年物流師職業全國統一鑒定、單科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可參加一次補考,補考安排在5月20日進行。
二、鑒定時間
上半年為5月20、21日,下半年為11月18、19日(具體時間安排詳見附件1)。
三、申報條件
(一)2017年全國統一鑒定的申報按照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規定的申報條件進行申報,考生可登錄江西省職業資格工作網www.jxzp.gov.cn查詢。
(二)本省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學年學生可申報相應職業高級工(三級),畢業學年的前1學年學生可申報相應職業中級工(四級); 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職業學校和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學年學生可申報相應職業中級工(四級)。
四、鑒定方式
(一)各職業的鑒定考核方案詳見附件2。
(二)報考各職業一、二級需進行綜合評審。綜合評審采用直接撰寫專題論文或考前提交論文進行口頭或紙筆作答方式。綜合評審需要進行論文答辯的考生,需在距理論考試15個工作日前1周內提交論文至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鑒定一科(上半年5月1日前,下半年11月1日前,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論文的考生視為放棄綜合評審答辯考試)。
(三)綜合評審地點視考生報名情況和上級對鑒定方式的要求確定。其中:心理咨詢師二級,職業指導師一級、二級,企業培訓師(一級、二級)采用口頭答辯方式,集中安排在省本級(南昌)考點考試;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一級、二級)、理財規劃師(一級、二級)、物流師(一級、二級)采用紙筆作答方式,為節約考生成本,考試地點視考生報名情況,按就地就近和相對集中的原則安排,具體以準考證為準。
報考信息:2017年人力資源考試報名時間|講師解讀人力資源報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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