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省)統一鑒定綜合評審方案
按照國家職業標準和部中心關于《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綜合評審辦法》的要求,綜合評審實行百分制,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理論知識、專業技能和綜合評審三門均合格的考生,可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綜合評審不及格的考生,須在下一次考試時補考,成績保留一年。具體綜合評審要求如下
一、綜合評審形式分類
(一)口頭答辯綜合評審形式
職業指導師(國家職業資格1級、2級)、營銷師(國家職業資格2級)企業培訓師(國家職業資格1級)、心理咨詢師(國家職業資格2級)等4個職業需提交論文,企業培訓師(國家職業資格2級不需提交論文)采取口頭答辯的綜合評審形式。參加心理咨詢師鑒定的考生需提交案例報告1篇,個人成長報告或研究報告1篇(兩份材料裝訂在一起)。
(二)書面答辯綜合評審形式
營銷師(國家職業資格1級1)、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國家職業資格2級)、項目管理師(國家職業資格1級)、電子商務師(國家職業資格2級)、網絡編輯員(國家職業資格2級)、企業信息管理師(2級)等6個職業需提交論文(電子版),采取書面答辯的綜合評審形式。
(三)其它綜合評審形式
1.秘書(國家職業資格2級)綜合評審采用考生填寫《業績評估報告》后由專家評審打分的形式進行。
2.企業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國家職業資格1級)綜合評審不需另外撰寫論文,采用“文件筐”形式,紙筆作答。 3.項目管理師(國家職業資格2級)職業的綜合評審采用閉卷撰寫專題論文的形式。
4.其它職業的綜合評審詳見部中心《關于做好2014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14]9號)。
二、論文寫作要求
(一)論文選題
除職業指導師(國家職業資格1級、2級)由部中心制訂專題論文外,其它職業的論文采取考生自選題方式。選題應根據國家職業標準要求,參考培訓教程,同時結合考生所在單位或有關行業實際工作的情況自行擬定。
(二)論文撰寫要求
1.必須由考生獨立完成,不得侵權、抄襲,或請他人代寫,如發現有雷同現象,將評審為不合格。
2.如無特殊說明,論文字數原則上職業資格2級不少于3000字,職業資格1級不少于5000字。
3.論文所需數據、參考書等資料一律自行準備,論文中引用部分須注明出處。
4.論文除口頭答辯職業需提交(A4)紙質文本一式3份外,其它職業一律采用電子文檔報送。
5.考生應圍繞論文主題收集相關資料,進行調查研究,從事科學實踐,得出相關結論,并將研究過程和結論以文字、圖表等方式組織到論文之中,形成完整的論文內容。如論文偏離主題,將評審為不合格。
6.論文內容應做到主題明確,邏輯清晰,結構嚴謹,敘述流暢,理論聯系實際。
(三)論文格式要求
1.論文由標題、署名、摘要、正文、注釋及參考文獻組成。論文封面信息如實填寫、填全,不得漏項。
2.標題即論文的名稱,應當能夠反映論文的內容,或是反映論題的范圍,盡量做到簡短、直接、貼切、精煉、醒目和新穎(見表1)。
3.摘要應簡明扼要地概括論文的主要內容,一般不超過300字。
4.注釋是對論文中需要解釋的詞句加以說明,或是對論文中引用的詞句、觀點注明來源出處。注釋一律采用尾注的方式(即在論文的末尾加注釋)。
5.論文的末尾須列出主要參考文獻的目錄(見表2)。
6.注釋和參考文獻的標注格式為:
(1)圖書:按作者、書名、出版社、出版年、版次、頁碼的順序標注。
(2)期刊:按作者、篇名、期刊名稱、年份(期號)、頁碼的順序標注。
(3)報紙:按作者、篇名、報紙名稱、年份日期、版次的順序標注。
(4)網頁:按作者、篇名、網頁、年份日期的順序標注。
(四)綜合評審成績計算辦法
綜合評審成績=論文內容成績×40%+論文答辯成績×60%
(五)論文提交要求
1.各有關單位將所有參加論文答辯考生的論文匯總后,按職業、等級、考務系統的報名順序排序,提交考生名單并附論文按要求上報。
2.各省直報名點、各地中心必須于考前22天前將考生論文集中收齊后報送省中心,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
(六)注意事項
參加論文答辯補考的考生,補考時必須重新撰寫論文。
表1 論 文 提 交 封 面 格 式
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 (國家職業資格×級)
(空四字,四號宋體)論文題目:
(空四字,四號宋體) 姓 名: |
表2 論 文 撰 寫 格 式
標 題(二號黑體,居中) 姓 名(四號仿宋體,居中) 摘要:(摘要正文,四號楷體,行間距固定值22磅)
(論文正文,四號宋體,行間距固定值22磅)
注釋:(小四號宋體,單倍行距)
參考文獻:(小四號宋體,單倍行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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