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4年度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工程監理企業:
為強化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動態管理以及工程監理企業資質事項事后監管,進一步規范我市工程監理行為和市場秩序,決定開展2024年度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查依據
本次核查依據為《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安徽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等。
二、核查范圍
1.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間由省住建廳委托我市審批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
2.2023年8月31日以前由省住建廳委托我市審批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不含2023年已參加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動態核查(監督檢查)的工程監理資質以及有效期今年年底到期需參加延續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已取消待換證工程監理資質。
在以上范圍內按比例隨機抽取相應數量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進行動態核查(附件1)。
三、核查內容
主要核查企業注冊人員是否符合工程監理企業相應類別資質標準的要求。
具體檢查內容及要求詳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動態核查自查表》(附件2)
四、核查方式和核查時間
1.企業自查。各監理企業于9月23日前完成自查,填寫本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監督檢查自查表》報市建管處監理科。
2.市級核查。在企業自查的基礎上,我局將于9月下旬通過安徽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全面核查各企業人員情況。
五、核查結果
不符合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工程監理企業將予以通報,相關企業需在3個月內完成整改,整改期間不得申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升級、增項,不能承攬新的監理業務;逾期仍未達到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根據管理權限,由資質許可機關撤回其相應資質。
六、相關要求
1.各監理企業要高度重視此次檢查,明確專人負責,按照要求及時、如實填報《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動態核查自查表》。
2.各監理企業要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違規“掛證”行為專項治理的通知》(建辦市函〔2024〕283號)要求,對照有關法律法規,對本企業內是否存在“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自查,存在相關問題的,應及時辦理注銷等手續。
聯系人:王超
聯系電話:0555-5200328
附件:
2024年9月11日
文章原標題:關于開展2024年度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來源:馬鞍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