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應當遵守有關學習紀律和管理制度,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學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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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5號)第四條明確,“專業技術人員應當適應崗位需要和職業發展的要求,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完善知識結構、增強創新能力、提高專業水平。” 第八條明確“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累計應不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總學時的三分之二。”
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學時計算
繼續教育計算起始時間以首次獲證時間為準。
獲證日期為2018年以前的統一以2019年1月1日起計算;獲證日期為2019年及以后的,繼續教育計算時間以次年1月1日起計算。
每年應不少于30學時的繼續教育,其中公需科目10學時、專業科目20學時。持有多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以首次獲得證書的時間為起點計算繼續教育學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