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大綱(2008)
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分為4個科目,即科目1: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科目2: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考試時間:180分鐘,滿分160分);科目3: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10分);科目4: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考試時間:20分鐘,滿分120分)。
本大納是以《全國監理工程師培訓考試教材》2003年1月第一版《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質量控制》、《建設工程進度控制》、《建設工程信息管理》和2007年12月修訂版《建設工程監理概論》、《建設工程投資控制》及建設工程監理有關法律法規為基礎,結合建設工程監理實際工作按科目編寫的,大綱的內容對監理工作師應具備的知識和能力劃分為“了解”、“熟悉”和“掌握”三個層次,本科目大綱如下:
科目3: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
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考試,檢驗考生了解、熟悉和掌握建設工程監理知識與相關法規的程度和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
考試內容
一、建設工程監理制度
了解:建設工程監理制產生的背景;建設工程法律法規體系。
熟悉:建設工程監理相關知識;建設程序;建設工程管理制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和程序。
掌握:建設工程監理的性質、作用和特點;建設工作質量和安全生產的監理責任。
二、注冊監理工程師和工作監理企業
了解:注冊監理工程師的執業特點;中外合資經營監理企業與中外合作經營監理企業;我國工程監理企業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的改革、工程監理企業規章制度。
熟悉:注冊監理工程師的素質;FIDIC倡導的職業道德準則;注冊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的有關規定;公司制監理企業的特性;工程監理企業的市場開發。
掌握:注冊監理工程師的職業道德;注冊監理工程師的法律地位和現任;注冊監理工程師的注冊程序;工程監理企業經營活動基本準則。
三、建設工程目標控制
了解:建設工程目標的分解;建設工程設計和施工階段的特點。
熟悉:控制程序及其基本環節;目標控制的前提工作;建設工程目標確定;建設工程目標控制的任務和措施。
掌握:控制類型;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目標控制的內容及相互之間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