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監理工程師報考取消中級職稱。
凡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人規〔2020〕3號)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各工程大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或高等職業教育),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6年;
2.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4年;
3.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或專業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2年;
4.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
專業類別分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工程和水利工程,報考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報其一。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2022年1月1日起,取得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申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取消原有公示環節和原中級職稱的要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在注冊審查中不再考核職稱條件,審核通過后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網直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