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考試共四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為基礎科目;《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為專業科目。
專業類別分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工程和水利工程,報考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報其一。
科目名稱 /項目名稱 | 建設工程 合同管理 | 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土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 |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 |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土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 |
考試時間 (分鐘) | 120 | 180 | 120 | 240 |
滿分 | 110 | 160 | 110 | 120 |
試題類型 | 單選題 多選題 | 單選題 多選題 | 單選題 多選題 | 綜合分析 |
增報專業報考條件
已取得監理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它專業科目考試的,可免考基礎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此類考生應持有以往經考試取得的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或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不含原公路水運、水利工程等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并在網上報名時必須選擇報考級別為“增報專業”。
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可免考基礎科目:
(一)已取得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二)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申請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員在網上報名時必須選擇報考級別為“免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