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合同條款由通用合同條款和專用合同條款兩部分組成,同時還以合同附件格式明確了合同協議書和履約保證金格式。
1.通用合同條款
通用合同條款包括:一般約定、委托人義務、委托人管理、監理人義務、監理要求、開始監理和完成監理、監理責任與保險、合同變更、合同價格與支付、不可抗力、違約、爭議解決共計12個方面。
2.專用合同條款
專用合同條款是對通用合同條款的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的條款。
3.合同附件格式:是訂立合同時采用的規范化文件,包括合同協這書和履約保證金格式。
(1)合同協議書。合同協議書是合同組成文件中唯一需要委托人和監理人簽字蓋章的法律文書。
(2)履約保證金格式
1)擔保期限。自委托人與監理人簽訂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人簽發工程竣工驗收證書之且起28天后失效。
2)擔保方式。
采用無條件擔保方式,即:持有履約保函的委托人認為監理人有嚴重違約情況時,即可憑保函要求擔保人予以賠償,不需監理人確認。
4.合同文件解釋順序
合同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①中標通知書;②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③專用合同條款;④通用合同條款;⑤委托人要求;⑥監理報酬清單;⑦監理大綱;⑧其他合同文件。
如果合同文件之間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處,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順序在先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