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
(1)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 施工現場安全由施工企業負責。
?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
? 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勞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3)安全生產防護
? 建筑施工企業和作業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得違章指揮或者違章作業。
? 作業人員有權對影響人身健康的作業程序和作業條件提出改進意見,有權獲得安全生產所需的防護用品。
? 作業人員對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 建筑施工企業應當依法為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繳納工傷保險費。
? 鼓勵企業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支付保險費。
(5)裝修工程施工安全
? 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
? 沒有設計方案的,不得施工
(6)房屋拆除安全
房屋拆除應當由具備保證安全條件的建筑施工單位承擔,由建筑施工單位負責人對安全負責。
(7)施工安全事故處理
施工中發生事故時,建筑施工企業應當采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