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要考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很多法律法規都有從業人員具備從業資格的規定?;饛臉I資格的相關規定如下:
法律規定:
人大常委會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2015年修訂)
第九條第三款規定 “基金從業人員應當具備基金從業資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
法規規定:
證監會制定的《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2014年8月21日)
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基金業協會應當制定和實施私募基金行業自律規則,監督、檢查會員及其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
協會自律:
1.《基金從業人員執業行為自律準則》(2014年12月15日)
第一條從業人員應自覺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及職業道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基金持有人利益和行業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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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從業人員應具備從事相關活動所必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保持和提高專業勝任能力,審慎開展業務,提高風險管理能力,不得做出任何與職業聲譽或專業勝任能力相背離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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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基協發 [2015] 112號文(2015年6月16日)
“根據《基金法》規定,基金從業人員應當具備基金從業資格,并授權基金行業協會組織基金從業人員的從業考試、資質管理和業務培訓。為切實履行《基金法》賦予的職責,我會積極推動各項考試籌備工作,將于2015年7月啟動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報名,8月組織考試......”
3.《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2015年7月24日 )
第八條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科目由科目一和科目二組成。
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
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
協會可根據行業與市場發展的需要,酌情增加或者調整相關的考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