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已通過科目一加科目二或科目一加科目三的,應當在四年內通過所在機構向基金業協會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超過四年未通過所在機構向基金業協會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的,需重新參加考試,或補齊最近兩年的后續培訓學時30個后,通過所在機構向基金業協會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
取得了基金考試從業資格,但是單位未申請證書的,不需要繼續教育,目前協會規定成績四年內有效,如果超過四年需補齊近幾年繼續教育課時,基金從業成績仍然有效。
通過參加協會組織的面授培訓或遠程培訓(https://link.233.com/22676/),或協會特別會員組織的面授培訓獲得培訓學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