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從業資格考試《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章節知識點匯總第十九章 基金利潤分配與稅收。基金從業取證班贈送教材+三色考點>>
1、①封閉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②封閉式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潤的90%;
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分配凈值不得低于面值;
④封閉式基金只能采用現金分紅。
2、開放式基金的分紅方式有兩種:
①現金分紅方式。
②分紅再投資轉換為基金份額。
3、分拆比例大于1的分拆為基金份額的分拆;
分拆比例小于1的分拆為基金份額的合并。
4、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買賣基金份額的差價收入征收營業稅。
非金融機構買賣基金份額的差價收入不征收營業稅。
5、對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免收營業稅。
6、從2008年9月19日起,基金賣出股票時按照1‰的稅率征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而對買入交易不再征收印花稅,即對印花稅實行單向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