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從業考試馬上就要舉行了,233網校有供大家進行最后沖刺檢測。另外,小編還收集整理了《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相關真題考點,建議考生朋友們多加復習!
1、行為監控以日常經營中發生的事件和交易為對象,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經理層和監控人員的活動。
2、基金信息披露是指基金市場上的有關當事人在基金募集、上市交易、投資運作等一系列環節中,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向社會公眾進行的信息披露。
3、基金的轉換費由:“轉出基金的贖回費”和“申購費補差”組成。“申購費補差”指兩只轉換的基金申購費率的差額部分。轉換費率=與轉入基金的申購費的差值+轉出基金的贖回費。
4、基金業協會是證券投資基金行業的自律性組織,是社會團體法人。會員分為三類:普通會員、聯席會員、特別會員。普通會員包含: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聯席會員包含:基金服務機構;特別會員包含:證券期貨交易所、登記結算機構、指數公司、地方基金業協會及其他資產管理相關機構。
5、申購份額通常在T+2日之內確認,確認后的下一工作日就可以贖回。(申請的成功與否應以注冊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認購申請被確認無效的,認購資金將退回投資人資金賬戶。認購的最終結果要待基金募集期結束后才能確認。)
5、注冊公開募集基金,由擬任基金管理人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下列文件:申請報告;基金合同草案;基金托管協議草案;招募說明書草案;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中國證監會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6、場外贖回可按份額在場外的持有時間分段設置贖回費率;場內贖回為固定贖回費率,不可按份額持有時間分段設置贖回費率。贖回費在扣除手續費后,余額不得低于贖回費總額的25%,并應當歸入基金財產。
7、內幕交易,是指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交易,以為自己或者他人牟取利益。
8、職業道德,也稱職業道德規范,是一般社會道德在職業活動和職業關系中的特殊表現,是與人們的職業行為緊密聯系的符合職業特點要求的道德規范的總和。它既是對從業人員在職業活動中行為的要求,同時又是職業對社會所負的道德責任與義務的體現。職業道德具有特殊性、繼承性、規范性、具體性。
9、崗位教育,是指在基金從業人員就業上崗之后,對其所進行的業務能力和職業道德的繼續教育。崗位教育主要是通過在職培訓的方式來完成。
10、研究業務控制的主要內容:(1)研究工作應保持獨立、客觀。(2)建立嚴密的研究工作業務流程,形成科學、有效的研究方法。(3)建立投資對象備選庫制度,研究部門根據基金契約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礎上建立和維護備選庫。(4)建立研究與投資的業務交流制度,保持通暢的交流渠道。(5)建立研究報告質量評價體系。
11、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至少提前30日公告大會的召開時間、會議形式、審議事項、議事程序和表決方式等事項。
12、基金信息披露包含:(1)基金招募說明書(2)基金合同(3)基金托管協議(4)基金份額發售公告(5)基金募集情況(6)基金合同生效公告(7)基金份額上市交易公告書(8)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9)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10)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半年度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11)臨時報告(12)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1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門的重大****(14)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財產、基金托管業務的訴訟(15)澄清公告(16)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信息。
13、基金監管的基本原則,是貫穿于基金監管活動始終的、起統帥和指導作用的基本準則。基金監管的基本原則包括:(一)保障投資人利益原則;(二)適度監管原則;(三)有效監管原則;(四)依法監管原則;(五)審慎監管原則;(六)公開、公平、公正監管原則。
14、基金根據法律形式可以將基金分為契約型基金、公司型基金等。根據運作方式可以將基金分為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根據投資對象可以將基金分為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和混合基金等。根據投資目標可以將基金分為增長型基金、收入型基金和平衡型基金。根據投資理念可以將基金分為主動型基金與被動(指數)型基金。根據募集方式可以將基金分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根據基金的資金來源和用途可以將基金分為在岸基金和離岸基金。
15、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條件:(1)股東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的規定;(2)有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章程;(3)注冊資本不低于1億元人民幣,且股東必須以貨幣資金實繳,境外股東應當以可自由兌換貨幣出資;(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擬任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從事研究、投資、估值、營銷等業務的人員,擬任高級管理人員、業務人員不少于15人,并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5)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范設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6)設置了分工合理、職責清晰的組織機構和工作崗位;(7)有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監察稽核、風險控制等內部監控制度;(8)經國務院批準的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16、投資者購買基金就相當于用很少的資金購買了一籃子股票。在多數情況下,某些股票價格下跌造成的損失可以用其他股票價格上漲產生的盈利來彌補,因此可以充分享受到組合投資、分散風險的好處。
17、ETF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可向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證券交易所在開市后根據申購、贖回清單和組合證券內各只證券的實時成交數據,計算并每15秒發布一次基金份額參考凈值(IOPV),供投資者交易、申購、贖回基金份額時參考。
18、投資者教育,是指針對個人投資者所進行的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地傳播有關投資知識,傳授有關投資經驗,培養有關投資技能,倡導理性的投資觀念,提示相關的投資風險,告知投資者的權利和保護途徑,提高投資者素質的一項系統的社會活動。其目的就是用簡單的語言向投資者解釋他們在投資過程中所面臨的各種問題以及應對措施。
19、認購費率計算: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認購費用=認購金額-凈認購金額(注:對于適用固定金額認購費的認購,認購費用=固定認購費金額)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利息)/基金份額面值
20、贖回費率計算:贖回金額=贖回總額-贖回費用贖回總額=贖回數量×贖回日基金份額凈值贖回費用=贖回總額×贖回費率
21、基金宣傳推介材料,是指為推介基金向公眾分發或者公布,使公眾可以普遍獲得的書面、電子或者其他介質的信息,包括:公開出版資料;宣傳單、手冊、信函、傳真、非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發的與基金銷售相關的公告等面向公眾的宣傳資料;海報、戶外廣告;電視、電影、廣播、互聯網資料、公共網站鏈接廣告、短信及其他音像、通信資料;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22、基金銷售機構銷售基金產品一般以4Ps營銷理論為指導。傳統4Ps營銷理論是指由于市場需求會受到一些營銷因素的影響,企業為獲得更多的利潤,就需要有效地組合這些營銷要素來滿足市場的需求。這些要素可以歸納為產品、價格、渠道、促銷。
23、在岸基金是指在本國募集資金并投資于本國證券市場的證券投資基金。由于在岸基金的投資者、基金組織、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他當事人和基金的投資市場均在本國境內,所以基金的監管部門比較容易運用本國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手段對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運作行為進行監管。
離岸基金是指一國(地區)的證券投資基金組織在他國(地區)發售證券投資基金份額,并將募集的資金投資于本國(地區)或第三國證券市場的證券投資基金。
24、當基金發生涉及托管人及托管業務的重大事件時,例如,基金托管人的專門基金托管部門的負責人變動,該部門的主要業務人員在1年內變動超過30%,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托管人的法定名稱或住所發生變更,發生涉及托管業務的訴訟,托管人受到監管部門的調查或托管人及其托管部門的負責人受到嚴重行政處罰,等等,托管人應當在事件發生之日起2日內編制并披露臨時公告書,并報中國證監會及地方監管局備案
25、股票、債券、基金的差異:反映的經濟關系不同;所籌資金的投向不同;投資收益與風險大小不同
26、基金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務,可以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約定向投資人收取認購費、申購費、贖回費、轉換費和銷售服務費等費用。
27、基金定期公告包含:基金季度報告;基金半年度報告;基金年度報告。
28、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合規性風險是指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過程中,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對基金投資者形成了誤導或對基金行業造成了不良聲譽,受到處罰和聲譽損失的風險。
29、根據《基金管理公司風險管理指引(試行)》,信息披露合規性風險管理主要措施包括:(1)建立信息披露風險責任制,將應披露的信息落實到各相關部門,并明確其對提供的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和及時性負全部責任。(2)信息披露前應經過必要的合規性審查。
30、基金銷售適用性是指基金銷售機構在銷售基金和相關產品的過程中,注重根據基金投資人的風險承受能力銷售不同風險等級的產品,把合適的產品賣給合適的基金投資人。
31、資金結算分清算和交收兩個環節。清算是按照確定的規則計算出基金當事各方應收應付資金數額的行為。交收是基金當事各方根據確定的清算結果進行資金的收付,從而完成整個交易過程由于基金申購和贖回的資金清算依據注冊登記機構的確認數據進行,為保護基金投資人的利益,有關法規明確規定,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收到投資者的申購(認購)、贖回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對該申購(認購)、贖回申請的有效性進行確認。
32、金融機構是金融市場上最重要的中介機構,是儲蓄轉化為投資的重要渠道。金融機構在金融市場上充當資金的供給者、需求者和中間人等多重角色,它既發行、創造金融工具,也在市場上購買各類金融工具;既是金融市場的中介人,也是金融市場的投資者、貨幣政策的傳遞者和承受者。金融機構作為機構投資者在金融市場具有支配性的作用。
33、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于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于100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單位;金融資產不低于300萬元或者最近3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萬元的個人。上述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托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
34、貨幣市場基金收益公告可分為三類:即封閉期的收益公告、開放日的收益公告和節假日的收益公告。
35、開放式基金份額的登記,是指基金注冊登記機構通過設立和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確認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額的事實的行為。基金份額登記具有確定和變更基金份額持有人及其權利的法律效力,是保障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的重要環節。
36、開放式是指基金發起人在設立基金時,基金單位或者股份總規模不固定,可視投資者的需求,隨時向投資者出售基金單位或者股份,并可以應投資者的要求贖回發行在外的基金單位或者股份的一種基金運作方式。封閉式基金是指基金的發起人在設立基金時,限定了基金單位的發行總額,籌足總額后,基金即宣告成立,并進行封閉,在一定時期內不再接受新的投資。
37、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是指公司為防范和化解風險,保證經營運作符合公司的發展規劃,在充分考慮內外部環境的基礎上,通過建立組織機制、運用管理方法、實施操作程序與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統。
38、開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可以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規定的期限內不辦理贖回,但該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
40、基金募集失敗則基金管理人以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30日內返還投資者已繳納的款項,并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41、私募登記資料:填報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基本信息、股東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登記時限:材料完備的,基金業協會應當自收齊登記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通過網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管理人辦結登記手續。
42、基金管理人的基金宣傳推介材料,應當事先經基金管理人負責基金銷售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和督察長檢查,出具合規意見書,并自向公眾分發或者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報主要經營活動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43、基金托管協議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簽訂的協議,主要目的在于明確雙方在基金財產保管、投資運作、凈值計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監督等事宜中的權利義務及職責,確保基金財產的安全,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44、開放式基金凈值每日披露,封閉式基金凈值每周披露一次。
45、公募基金客戶服務的原則:客戶至上原則,有效溝通原則,安全第一原則,專業規范原則。
46、巨額贖回是指當開放式基金的當日凈贖回量(贖回申請總數扣除申購申請總數后的余額)超過基金規模的10%。
47、注冊登記機構的責任:(1)建立并管理投資者基金份額賬戶;(2)負責基金份額登記,確認基金交易;(3)發放紅利;(4)建立并保管基金投資者名冊;(5)基金合同或者登記代理協議規定的其他職責。
48、根據債券發行者,可將債券分為政府債券、企業債券、金融債券等。根據債券到期日,可將債券分為短期債券、長期債券等。根據債券信用等級,可將債券分為低等級債券、高等級債券等。根據自身特點,可分為標準債券型基金、普通債券型基金、其他策略型的債券基金(如可轉債基金)。
49、上市交易公告書中披露的基金品種:封閉式基金、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和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以及分級基金子份額。
50、基金代銷機構包括:商業銀行、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保險機構、證券投資咨詢機構以及獨立基金銷售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