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運作方式的不同,基金可以分為開放型基金和封閉型基金。
開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額不固定,基金份額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場所進行申購和贖回的一種基金運作方式。由于投資者可以自由地加入或退出這種開放式投資基金,而且對投資者人數也沒有限制,所以又將這類基金稱為共同基金。大多數的投資基金都屬于開放式的。
封閉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額在基金合同期限內固定不變,基金份額可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交易,但基金份額持有人不得申請贖回的一種基金運作方式。基金份額在證券交易所交易,其價格由市場供求決定。
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的區別如下表所示:
開放式基金 | 封閉式基金 | |
基金規模的可變性不同 | 發行的基金單位是可贖回的,而且投資者可隨時申購基金單位,所以基金的規模不固定 | 規模是固定不變的 |
基金單位的交易價格不同 | 基金單位的買賣價格是以基金單位對應的資產凈值為基礎,不會出現折價現象 | 單位的價格更多地會受到市場供求關系的影響,價格波動較大 |
基金單位的買賣途徑不同 | 投資者可隨時直接向基金管理公司購買或贖回基金,手續費較低,且收益不需征收所得稅 | 買賣類似于股票交易,可在證券市場買賣,需要繳手續費和證券交易稅 |
投資策略不同 | 必須保留一部分現金,以便應付投資者隨時贖回,管理要求要對較高 | 不可贖回,無須提取準備金,能夠充分運用資金,進行長期投資,沒有對資金的流動性管理要求 |
所要求的市場條件不同 | 靈活性較大,資金規模伸縮比較容易,所以適用于開放程度較高。規模較大的金融市場 | 適用于金融制度尚不完善、開放程度較低且規模較小的金融市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