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考過了基金一門,現在可以只報考另外一門。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設置三科,其中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必考,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可選考一科。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成績有效期為四年,即已通過科目一和科目二、或者科目一和科目三的,應當在四年內通過所在機構向基金業協會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
超過四年未通過所在機構向基金業協會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的,需重新參加科目一和科目二\科目三考試,或補齊最近兩年的后續培訓學時后,通過所在機構向基金業協會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