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級經濟師保險專業第五章核心考點
節 機動車保險
一、機動車保險的對象、險種和特點
1.機動車保險的對象
機動車保險是以機動車本身及機動車的第三者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一種運輸工具保險。
2.機動車保險的險種
(1)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條款的規定
①機動車保險綜合商業保險示范條款將保險條款分為主險、附加險。主險又稱基本險,包括四個獨立的險種,投保人可以選擇投保全部或部分險種。
②附加險不能獨立投保。附加險條款與主險條款相抵觸之處,以附加險條款為準,附加險條款未盡之處,以主險條款為準。
(2)機動車保險險種的分類
①基本險
基本險又稱主險,機動車保險基本險一般分為機動車損失保險、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全車盜搶險。
②附加險
機動車附加險包括:玻璃單獨破碎險、自燃損失險、新增加設備損失險、車身劃痕損失險、發動機涉水損失險、修理期間費用補償險、車上貨物責任險、精神損害撫慰金責任險、不計免賠率險、機動車損失保險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險、指定修理廠險。
3.機動車保險的特點
機動車保險的主要特點有:
①機動車保險屬于不定值保險;
②機動車保險的賠償方式主要采用修復方式;
③機動車保險賠償中采用免賠方式;
④機動車保險采用無賠款優待方式;
⑤機動車保險中對第三者應承擔的責任部分一般采用強制責任保險的方式。
二、機動車損失保險
1.機動車損失保險的保險責任
機動車損失保險的保險責任包括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施救和保護費用。機動車損失保險的保險責任包括:
(1)下列意外事故或自然災害造成被保險車輛的損失
①碰撞責任
碰撞責任包括兩種情況:
a.保險車輛與外界物體的意外撞擊造成的本車損失;
b.保險車輛與按規定所載貨物視為一體,所裝貨物與外界物體的意外撞擊造成的本車損失。
②非碰撞責任
非碰撞責任具體包括:傾覆、墜落;火災、爆炸;外界物體墜落、倒塌;雷擊、暴風、暴雨、洪水、龍卷風、冰雹、臺風、熱帶風暴;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雪崩、冰陷、暴雪、冰凌、沙塵暴;受到被保險機動車所載貨物、車上人員意外撞擊;載運被保險機動車的渡船遭受自然災害(只限于駕駛人隨船的情形)。
(2)合理的施救、保護費用
合理費用是指保護、施救行為支出的費用是直接的、必要的,并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
2.機動車損失保險的責任免除
(1)在保險責任范圍內,下列情況下,造成被保險機動車的任何損失和費用,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①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
②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a.事故發生后,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況下駕駛被保險機動車或者遺棄被保險機動車離開事故現場;
b.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
c.無駕駛證,駕駛證被依法扣留、暫扣、吊銷、注銷朗間
d.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機動車;
e.實習期內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行任務的警車、載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或牽引掛車的機動車;
f.駕駛出租機動車或營業性機動車無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許可證書或其他必備證書;
g.學習駕駛時無合法教練員隨車指導;
h.非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人。
③被保險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a.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號牌被注銷的,或未按規定檢驗或檢驗不合格;
b.被扣押、收繳、沒收、政府征用期間;
c.在競賽、測試期間,在營業性場所維修、保養、改裝期間;
d.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被保險機動車被利用從事犯罪行為。
(2)下列原因導致的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①地震及其次生災害;
②戰爭、軍事沖突、恐怖活動、暴亂、污染(含放射性污染)、核反應、核輻射;
③人工直接供油、高溫烘烤、自燃、不明原因火災;
④違反安全裝載規定;
⑤被保險機動車被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被保險人、受讓人未及時通知保險人,且因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
⑥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的故意行為。
(3)下列原因導致的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也不負責賠償:
①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引起的減值損失;
②自然磨損、朽蝕、腐蝕、故障、本身質量缺陷;
③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后,未經必要修理并檢驗合格繼續使用,致使損失擴大的部分;
④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入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后,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
⑤因被保險人違反機動車損失保險有關約定,導致無法確定的損失;
⑥被保險機動車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下落不明,以及在此期間受到的損壞,或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未遂受到的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
⑦車輪單獨損壞,玻璃單獨破碎,無明顯碰撞痕跡的車身劃痕,以及新增設備的損失;
⑧發動機進水后導致的發動機損壞。
3.保險期間
除另有約定外,保險期間為1年,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
4.免賠率與免賠額
免賠方式有以下幾種:
①被保險機動車一方負次要事故責任的,實行5%的事故責任免賠率;負同等事故責任的,實行10%的事故責任免賠率;負主要事故責任的,實行15%的事故責任免賠率;負全部事故責任或單方肇事事故的,實行20%的事故責任免賠率;
②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無法找到第三方的,實行30%的免賠率;
③違反安全裝載規定、但不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的,增加10%的免賠率;
④對于投保人與保險人在投保時協商確定免賠額的,在實行免賠率的基礎上增加每次事故免賠額。
5.機動車損失保險的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按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確定。
6.賠償處理
(1)賠償的處理過程
賠償的處理過程如表5-1所示。
表5-1 賠償的處理過程
步驟 | 具體措施 |
索賠 | 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應當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并在保險事故發生后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 |
協助查勘 | 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應當協助保險人勘驗事故各方車輛、核實事故責任 |
提供索賠資料 | 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保險人提供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
核定損失 | 保險人會同保險人檢驗,協商確定機動車修理項目、方式和費用 |
殘值處理 | 被保險機動車遭受損失后的殘余部分由保險人、被保險人協商處理 |
理賠計算 | 保險人根據相應的賠償辦法計算并支付賠償金額 |
合同終止 |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本保險事故,導致全部損失,或一次賠款金額與免賠金額之和達到保險金額,保險人按機動車損失保險合同約定支付賠款后,本保險責任終止 |
(2)賠款計算方法
機動車損失保險賠款按以下方法計算:
①全部損失
賠款=(保險金額-被保險人已從第三方獲得的賠償金額)×(1-事故責任免賠率)×(1-免賠率之和)-免賠額
②部分損失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部分損失,保險人按實際修復費用在保險金額內計算賠償:
賠款=(實際修復費用-被保險人已從第三方獲得的賠償金額)×(1-事故責任免賠率)×(1-免賠率之和)-免賠額
③施救費
施救的財產中,如含有機動車損失保險合同未保險的財產,應按保險財產的實際價值占總施救財產的實際價值比例分攤施救費用。
(3)機動車保險的其他特殊規定與協議
①代位求償;
②碰撞互不追償協議;
③第三者賠款平分的協議。
三、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
1.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保險責任
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對第三者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且不屬于免除保險人責任的范圍,保險人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對于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各分項賠償限額的部分負責賠償。
2.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責任免除
(1)在保險責任范圍內,下列情況下,造成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和費用,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①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
②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a.事故發生后,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況下駕駛被保險機動車或者遺棄被保險機動車離開事故現場;
b.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
c.無駕駛證,駕駛證被依法扣留、暫扣、吊銷、注銷期間;
d.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機動車;
e.實習期內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行任務的警攀、載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或牽引掛車的機動車;
f.駕駛出租機動車或營業性機動車無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許可證書或其他必備證書;
g.學習駕駛時無合法教練員隨車指導;
h.非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人。
③被保險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a.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號牌被注銷的,或未按規定檢驗或檢驗不合格;
b.被扣押、收繳、沒收、政府征用期間;
c.在競賽、測試期間,在營業性場所維修、保養、改裝期間;
d.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下落不明期間。
(2)下列原因導致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①地震及其次生災害、戰爭、軍事沖突、恐怖活動、暴亂、污染、核反應、核輻射;
②被保險機動車在行駛過程中翻斗突然升起,或沒有放下翻斗,或自卸系統失靈;
③第三者、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的故意行為、犯罪行為,第三者與被保險人或其他致害人惡意串通的行為;
④被保險機動車被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被保險人、受讓人未及時通知保險人,且因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
(3)下列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①被保險機動車發生意外事故,致使任何單位或個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網絡中斷、電壓變化、數據丟失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②第三者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引起的減值損失;
③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人及其家庭成員所有、承租、使用、管理、運輸或代管的財產的損失,以及本車上財產的損失;
④被保險人、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人、本車車上人員的人身傷亡;
⑤停車費、保管費、扣車費、罰款、罰金或懲罰性賠款;
⑥超出《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臨床診療指南》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同類醫療費用標準的費用部分;
⑦律師費,未經保險人事先書面同意的訴訟費、仲裁費;
⑧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后,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的除外;
⑨因被保險人違反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有關約定,導致無法確定的損失;
⑩精神損害撫慰金;
?應當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賠償的損失和費用;
3.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保險期間
除另有約定外,保險期問為1年,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
4.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免賠率與責任限額
(1)免賠率
按照下列方式免賠:
①被保險機動車一方負次要事故責任的,實行5%的事故責任免賠率;負同等事故責任的,實行10%的事故責任免賠率;負主要事故責任的,實行15%的事故責任免賠率;負全部事故責任的,實行20%的事故責任免賠率;
②違反安全裝載規定的,實行10%的免賠率。
(2)責任限額
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每次事故的責任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簽訂本保險合同時協商確定。
5.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賠償處理
(1)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賠償處理的過程如表5-2所示。
表5-2 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賠償處理的過程
步驟 | 具體措施 |
及時通知 | 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應當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并在保險事故發生后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 |
協助勘驗 | 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應當協助保險人勘驗事故各方車輛、核實事故責任 |
提供索賠資料 | 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保險人提供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
對第三者的賠償 | 保險人對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的損害,可以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 |
(2)賠款的計算方法
①當(依合同約定核定的第三者損失金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分項賠償限額)×事故責任比例等于或高于每次事故賠償限額時:
賠款=每次事故賠償限額×(1-事故責任免賠率)×(1-免賠率之和)
②當(依合同約定核定的第三者損失金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分項賠償限額)×事故責任比例低于每次事故賠償限額時:
賠款=(依合同約定核定的第三者損失金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分項賠償限額)×事故責任比例×(1-事故責任免賠率)×(1-免賠率之和)
(3)其他賠償規定
①保險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臨床診療指南》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的同類醫療費用標準核定醫療費用的賠償金額。
②未經保險人書面同意,被保險人自行承諾或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人有權重新核定。
③保險人受理報案、現場查勘、核定損失、參與訴訟、進行抗辯、要求被保險人提供證明和資料、向被保險人提供專業建議等行為,均不構成保險人對賠償責任的承諾。
四、機動車車上人員責任保險
1.機動車車上人員責任保險的保險責任
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車上人員遭受人身傷亡,且不屬于免除保險人責任的范圍,依法應當對車上人員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依照機動車車上人員責任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2.機動車車上人員責任保險的責任免除
(1)在保險責任范圍內,下列情況下,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①事故發生盾,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
②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a.事故發生后,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況下駕駛被保險機動車或者遺棄被保險機動車離開事故現場;
b.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
c.無駕駛證,駕駛證被依法扣留、暫扣、吊銷、注銷期間;
d.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機動車;
e.實習期內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行任務的警車、載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或牽引掛車的機動車;
f.駕駛出租機動車或營業性機動車無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許可證書或其他必備證書;
g.學習駕駛時無合法教練員隨車指導;
h.非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人
③被保險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a.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號牌被注銷的,或未按規定檢驗或檢驗不合格;
b.被扣押、收繳、沒收、政府征用期間;
c.在競賽、測試期間,在營業性場所維修、保養、改裝期間;
d.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下落不明期聞。
(2)下列原因導致的人身傷亡,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①地震及其次生災害、戰爭、軍事沖突、恐怖活動、暴亂、污染(含放射性污染)、核反應、核輻射;
②被保險機動車被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被保險人、受讓人未及時通知保險人,且因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
③被保險人或駕駛人的故意行為。
(3)下列人身傷亡、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①被保險人及駕駛人以外的其他車上人員的故意行為造成的自身傷亡;
②車上人員因疾病、分娩、自殘、斗毆、自殺、犯罪行為造成的自身傷亡;
③違法、違章搭乘人員的人身傷亡;
④罰款、罰金或懲罰性賠款;
⑤超出《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臨床診療指南》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同類醫療費用標準的費用部分;
⑥律師費,未經保險人事先書面同意的訴訟費、仲裁費;
⑦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后,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的除外;
⑧精神損害撫慰金;
⑨應當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賠付的損失和費用。
3.機動車車上人員責任保險的保險期間
除另有約定外,保險期間為1年,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
4.機動車車上人員責任保險的責任限額與免賠率
(1)責任限額
駕駛人每次事故責任限額和乘客每次事故每人責任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協商確定。投保乘客座位數按照被保險機動車的核定載客數(駕駛人座位除外)確定。
(2)免賠率
保險人在依據本保險合同約定計算賠款的基礎上,在保險單載明的責任限額內,按照下列方式免賠:
①被保險機動車一方負次要事故責任的,實行5%的事故責任免賠率;
②負同等事故責任的,實行10%的事故責任免賠率;
③負主要事故責任的,實行15%的事故責任免賠率;
④負全部事故責任或單方肇事事故的,實行20%的事故責任免賠率。
5.機動車車上人員責任保險的賠償處理
(1)機動車車上人員責任保險的賠償處理過程
機動車車上人員責任保險的賠償處理過程如表5-3所示。
表5-3 機動車車上人員責任保險的賠償處理過程
步驟 | 具體措施 |
及時通知 | 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應當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并在保險事故發生后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 |
協助勘驗 | 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應當協助保險人勘驗事故各方車輛、核實事故責任 |
提供索賠資料 | 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保險人提供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
賠款計算 | 保險人根據相應的賠償辦法計算并支付賠償金額 |
(2)賠款的計算方法
①對每座的受害人,如:
(依合同約定核定的每座車上人員人身傷亡損失金額-應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賠償的金額)×事故責任比例≥每次事故每座賠償限額則:
賠款=每次事故每座賠償限額×(1-事故責任免賠率)×(1-免賠率之和)
②對每座的受害人,如:
(依合同約定核定的每座車上人員人身傷亡損失金額-應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賠償的金額)×事故責任比側<每次事故每座賠償限額則:
賠款=(依合同約定核定的每座車上人員人身傷亡損失金額-應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賠償的金額)×事故責任比例×(1-事故責任免賠率)×(1-免賠率之和)
五、機動車全車盜搶保險
1.機動車全車盜搶保險的保險責任
(1)被保險機動車被盜竊、搶劫、搶奪,經出險當地縣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立案證明,滿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車損失;
(2)被保險機動車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后,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
(3)被保險機動車在被搶劫、搶奪過程中,受到損壞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
2.機動車全車盜搶保險的責任免除
(1)在保險責任范圍內,下列情況下造成被保險機動車的任何損失和費用,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①被保險人索賠時未能提供出險當地縣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出具的盜搶立案證明;
②駕駛人、被保險人、投保人故意破壞現場、偽造現場、毀滅證據;
③被保險機動車被扣押、罰沒、查封、政府征用期間;
④被保險機動車在競賽、測試期間,在營業性場所維修、保養、改裝期間,被運輸期間。(2)下列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①地震及其次生災害導致的損失和費用;
②戰爭、軍事沖突、恐怖活動、暴亂導致的損失和費用;
③因詐騙引起的任何損失;因投保人、被保險人與他人的民事、經濟糾紛導致的任何損失;
④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的故意行為、犯罪行為導致的損失和費用;
⑤非全車遭盜竊,僅車上零部件或附屬設備被盜竊或損壞;
⑥新增設備的損失;
⑦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后,未經必要修理并檢驗合格繼續使用,致使損失擴大的部分;
⑧被保險機動車被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被保險人、受讓人未及時通知保險人,且因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保險事故;
⑨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后,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的除外;
⑩因被保險人違反機動車全車盜搶保險有關約定,導致無法確定的損失。
3.機動車全車盜搶保險的保險期間
除另有約定外,保險期間為一年,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
4.機動車全車盜搶保險的保險金額與免賠率
(1)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在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內協商確定。
(2)免賠率
保險人應按照下列方式免賠:
①發生全車損失的,免賠率為20%;
②發生全車損失,被保險人未能提供《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來歷憑證的,每缺少一項,增加1%的免賠率。
5.機動車全車盜搶保險的賠償處理
機動車全車盜搶保險的賠償處理過程如表5-4所示。
表5-4 機動車全車盜搶保險的賠償處理過程
步驟 | 具體措施 |
索賠通知 | 被保險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后,應在24小時內報案,并通知保險人 |
提供索賠資料 | 被保險人索賠時,須提供保險單、損失清單、有關費用單據、《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來歷憑證以及出險當地縣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出具的盜搶立案證明 |
理賠方式 | 被保險機動車修理前,被保險人應當會同保險人檢驗,協商確定修理項目、方式和費用 |
賠款計算 | 保險人在保險金額內計算賠償 |
賠付結案 | 保險人確認索賠單證齊全、有效后,被保險人簽具權益轉讓書,保險人賠付結案 |
合同終止 | 保險機動車發生保險事故,導致全部損失,或一次賠款金額與免賠金額之和達到保險金額,保險人按機動車全車盜搶保險合同約定支付賠款后,保險責任終止 |
六、機動車保險保險費的計算與無賠款優待
1.保險費的計算
(1)機動車損失保險費率
確定機動車損失保險費率時一般應考慮從車因素、從人因素、其他因素。
①從車因素
從車因素主要包括車輛種類、廠牌型號、車輛的用途、車輛新舊、車輛安全配置、行駛區域、排氣量、停放地點。
②從人因素
從人因素主要包括投保人(駕駛員)的性別、年齡、駕齡、違章肇事記錄、索賠記錄、婚姻狀況、職業、健康狀況、個人嗜好和品行、駕駛員數量。
③其他因素
其他因素主要包括多輛車優惠,獎懲制度,免賠規定,再保險情況,通貨膨脹,貨幣的時間價值,法律、法規及政策。
(2)第三者責任保險的保險費
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的固定保費是按不同車輛種類和使用性質對應的第三者責任險每次賠償限額確定的保險費。
(3)短期費率
短期費率是指年保險費的百分比。短期費率分為兩類:按日計費和按月計費。
按日計費適用于被保險人新購置的車輛的投保,其計算公式為:
應交保險費=年保險費×保險天數/365
按月計費適用于應投保人要求而簽訂的短期保險,其計算公式為:
短期保險費=年保險費×短期月費率
2.無賠款優待
無賠款優待是保險車輛在上一年保險期限內無賠款,續保時可享受無賠款減收保險費優待,優待金額為本年度續保險種應交保險費的一定比率。優待的條件為:
①保險期限必須滿1年;
②保險期內無賠款;
③保險期滿前辦理續保。
七、機動車保險的附加險
機動車保險的附加險包括11種,如表5-5所示。
表5-5 機動車保險的附加險
險種 | 介紹 | |
玻璃單獨破碎險 | 投保要求 | 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的機動車,可投保玻璃單獨破碎險 |
保險責任 | 保險期間內,被保險機動車風擋玻璃或車窗玻璃的單獨破碎,保險人按實際損失金額賠償 | |
責任免除 | 安裝、維修機動車過程中造成的玻璃單獨破碎 | |
賠償處理 | 投保人與保險人可協商選擇按進口或國產玻璃投保,保險人根據協商選擇的投保方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 |
自燃損失險 | 投保要求 | 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的機動車,可投保自燃損失險 |
保險責任 | ①保險期間內,指在沒有外界火源的情況下,由于本車電器、線路、供油系統、供氣系統等被保險機動車自身原因或所載貨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燒造成本車的損失; ②發生保險事故后,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由保險人承擔 | |
責任免除 | ①自燃僅造成電器≤線路、油路、供油系統、供氣系統的損失; ②由于擅長改裝、加裝電器及設備導致被保險機動率起火造成的損失;③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因人工直接供油、高溫烘烤等違反軍輛安全操作規則造成的損失;④自燃損失險每次賠償實行20%的免賠率 | |
賠償處理 | 全部損失,在保險金額內計算賠償;部分損失,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修理費用計算賠償 | |
新增加設備 損失險 | 投保要求 | 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的機動車,可投保新增加設備損失險 |
保險責任 | 保險期間內,因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造成車上新增加設備的直接損毀,保險人按照實際損失計算賠償 | |
責任免除 | 新增加設備損失險每次賠償的免賠約定以機動車損失保險條款約定為準 | |
車身劃痕損失險 | 投保要求 | 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的機動車,可投保車身劃痕損失險 |
保險責任 | 保險期間內,投保了車身劃痕損失險的機動車在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使用過程中,發生無明顯碰撞痕跡的車身劃痕損失,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約定負責賠償 | |
責任免除 | ①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駕駛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失;②因投保人、被保險人與他人的民事、經濟糾紛導致的任何損失;③車身表面自然老化、損壞,腐蝕造成的任何損失;④車身劃痕損失險每次賠償實行15%的免賠率 | |
賠償處理 | ①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修理費用計算賠償;②在保險期間內,累計賠款金額達到保險金額,車身劃痕損失險保險責任終止 | |
發動機涉水 損失險 | 投保要求 | 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的家庭自用汽車、黨政機關、事業團體用車、企業非營業用車,可投保發動機涉水損失險 |
保險責任 | 保險期間內,因發動機進水后導致的發動機的直接損毀及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保險人負責賠償和承擔 | |
責任免除 | 發動機涉水損失險每次賠償均實行15%的免賠率 | |
賠償處理 | 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人在保險金額內計算賠償 | |
修理期間費用 補償險 | 投保要求 | 只有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的機動車,方可投保此險 |
保險責任 | 保險期間內,發生機動車損失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造成車身損毀,致使被保險機動車停駛,保險人在保險金額內向被保險人補償修理期間費用,作為代步車費用或彌補停駛損失 | |
責任免除 | ①因機動車損失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事故而致被保險機動車的損毀或修理;②非在保險人指定的修理廠修理時,因車輛修理質量不合要求造成返修;③被保險人或駕駛人拖延車輛送修期間;④本保險每次事故的免賠額為1天的賠償金額,不適用主險中的各項免賠率、免賠額約定 | |
賠償處理 | ①全車損失,按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計算賠償; ②部分損失,在保險金額內按約定的日賠償金額乘以從送修之日起至修復之日止的實際天數計算賠償,實際天數超過雙方約定修理天數的,以雙方約定的修理天數為準 | |
車上貨物責任險 | 投保要求 | 投保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機動車,可投保車上貨物責任險 |
保險責任 | 保險期間內,發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險機動車所載貨物遭受直接損毀,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負責賠償 | |
責任免除 | ①偷盜、哄搶、自然損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爛、變質、串味、生銹,動物走失、飛失、貨物自身起火燃燒或爆炸造成的貨物損失;②違法、違章載運造成的損失;③因包裝、緊固不善,裝載、遮蓋不當導致的任何損失;④車上人員攜帶的私人物品的損失;⑤保險事故導致的貨物減值、運輸延遲、營業損失及其他各種間接損失;⑥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的損失;⑦車上貨物責任險每次賠償實行20%的免賠率 | |
賠償處理 | 被保險人索賠時,應提供運單、起運地貨物價格證明等相關單據。保險人在責任限額內按起運地價格計算賠償 | |
精神損害撫慰金責任險 | 投保要求 | 只有在投保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或機動車車上人員責任保險的基礎上方可投保此險 |
保險責任 | 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造成第三者或車上人員的人身傷亡,受害人據此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請求,保險人在本保險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 |
責任免除 | ①根據被保險人與他人的合同協議,應由他人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②未發生交通事故,僅因第三者或本車人員的驚恐而引起的損害;③懷孕婦女的流產發生在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30天以外的;④精神損害撫慰金責任險每次賠償實行20%的免賠率 | |
賠償處理 | 精神損害撫慰金責任險賠償金額依據人民法院的判決在保險單所載明的賠償限額內計算賠償 | |
不計免賠率險 | 投保要求 | 投保了任一主險及其他設置了免賠率的附加險后,均可投保此險 |
保險責任 | 保險事故發生后,按照對應投保的險種約定的免賠率計算的、應當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的免賠金額部分,保險人負責賠償 | |
責任免除 | ①機動車損失保險中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而無法找到第三方的;②因違反安全裝載規定而增加的;③發生機動車全車盜搶保險約定的全車損失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未能提供《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來歷憑證的,每缺少一項而增加的;④機動車損失保險中約定的每次事故免賠額;⑤可附加本條款但未選擇附加本條款的險種約定的;⑥不可附加本條款的險種約定的 | |
機動車損失保險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險 | ①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后,可投保此險 ②投保了此險后,對于機動車損失保險有關條款列明的,被保險機動車損失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但因無法找到第三方而增加的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的免賠金額,保險人負責賠償 | |
指定修理廠險 | ①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的機動車,可投保指定修理廠險; ②投保了指定修理廠險后,機動車損失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可指定修理廠進行修理 |
八、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1.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特點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相對于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簡稱商業三責險)具有不同的特點,如表5-6所示。
表5-6 交強險與商業三責險的比較
區別 | 交強險 | 商業三責險 |
實施方式 | 強制保險 | 自愿保險 |
目的 | 保護受害人的利益 | 保護被保險人利益 |
性質 | 不以營利為目的,屬于政府行為 | 商業保險,屬于買賣行為,其經營目的是營利 |
責任范圍 | 保險責任范圍較寬泛 | 保險責任范圍較窄 |
責任限額 | 責任限額較低,采用分項責任限額 | 任限額較高,采用綜合責任限額 |
條款、費率制定方式 | 由保險監管機構統一制定和公布 | 由保險公司或保險行業協會制定 |
輔助補償制度設置 | 社會救助基金制度;墊付和追償制度 | 沒有設置相應的對受害人的輔助補償制度 |
2.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
(1)保險責任
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2)責任免除
對下列損失和費用,交強險不負責賠償和墊付:
①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
②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③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④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3.墊付和追償
對于符合規定的搶救費用,保險人在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墊付。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保險人在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墊付。對于墊付的搶救費用,保險人有權追償。對于其他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墊付和賠償。
4.責任限額和保險費率
(1)責任限額
交強險合同中的責任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所承擔的賠償金額。保險人的責任限額如表5-7所示。
表5-7 保表險人的責任限額 單位:元
項目 | 過錯責任的賠償限額 | 無過錯責任的賠償限額 |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 | 110000 | 11000 |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 | 10000 | 1000 |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 | 2000 | 100 |
(2)保險費率
交強險費率的影響因素:車輛用途、賠償原則、保障范圍、車型大小、經營原則、責任限額、以往損失記錄,以及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和消費者承受能力、保險公司經營能力等。
5.保險期間
交強險的保險期間為1年。僅有四種情形下,投保人可以投保1年以內的短期交強險:
①境外機動車臨時入境;
②機動車臨時上路行駛;
③機動車距規定的報廢期限不足1年;
④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6.賠償處理
交強險的賠款處理流程有:
①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賠償保險金并向保險人提供各種材料。
②保險人在交強險的責任限額內核定人身傷亡的賠償金額。
7.合同變更與終止
(1)合同變更
在交強險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機動車所有權發牛轉移的,投保人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并辦理交強險合同變更手續。
(2)合同終止
在下列三種情況下,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交強險合同:
①被保險機動車被依法注銷登記的;
②被保險機動車辦理停駛的;
③被保險機動車經公安機關證實丟失的。
8.投保人、被保險人的義務
投保人、被保險人有如下義務:
①投保人投保時,應當如實填寫投保單,向保險人如實告知重要事項,并提供被保險機動車的行駛證和駕駛證復印件。
②簽訂交強險合同時,投保人不得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之外,向保險人提出附加其他條件的要求。
③投保人續保的,應當提供被保險機動車上一年度交強險的保險單。
④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機動車因改裝、加裝、使用性質改變等導致危險程度增加的,被保險人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并辦理批改手續。
⑤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護措施,并在事故發生后及時通知保險人。
⑥發生保險事故后,被保險人應當積極協助保險人進行現場查勘和事故調查。發生與保險賠償有關的仲裁或者訴訟時,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保險人。
9.社會救助基金
(1)社會救助基金的追償
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社會救助基金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①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
②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2)救助基金的來源
①按照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費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資金;
②對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罰款;
③救助基金管理機構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的資金;
④救助基金孳息;
⑤其他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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